
患妄想型精神分裂的七旬婦人因懷疑丈夫有外遇,涉於2021年在家中斬死丈夫。她承認誤殺罪,今(30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杜麗冰引述辯方求情陳詞,指被告的子女親撰求情信,對被告讚譽有加,稱媽媽讓他們得以在有愛的家庭(loving family)中長大。
不過,杜官引述小欖精神科醫生報告指,雖然被告服藥後情況改善,卻仍然堅持丈夫不忠,同時缺乏「病識感」,即不清楚自己生病,杜官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無限期醫院令。
被告劉秀珍(77歲)承認於2021年2月25日,在葵涌麗瑤邨誤殺其劉姓丈夫。案情指,被告患妄想型精神分裂,她於2020年8月起懷疑丈夫有外遇。2021年2月24日,她與丈夫及女兒在涉案單位吃晚餐,女兒飯後入睡。直至凌晨4時多女兒突然被事主喚醒,要求報警,其間女兒看到正流血的事主將被告制伏在地上。警方和救護員及後到場,事主向警方表示遭被告用刀斬,事主被送院後死亡。被告於警誡下承認因相信事主有外遇故斬他,法醫指事主頭、頸、上下肢均有傷,頭部中刀引致大量出血。
案情提及,被告於1980年開始患精神病,曾住院接受治療,出院後持續服藥和覆診。精神科報告指,被告很大機會因精神分裂帶來妄想,引致情緒激動犯案。
子女求情信:媽媽讓他們得以在有愛家庭中長大
法官杜麗冰判刑時先引述辯方求情陳詞,指被告沒案底,1977年由印尼來港生活,其子女親撰求情信,對被告讚譽有加,稱媽媽讓他們得以在有愛的家庭(loving family)中長大。另外,求情陳詞亦提到神父指被告在獄中不斷看聖經以獲取安慰。
不過,根據小欖精神科醫生報告,雖然被告服藥後情況改善,卻仍然堅持丈夫不忠,同時缺乏「病識感」,即不清楚自己生病,故報告建議判處無限期醫院令。辯方另呈上判處有期醫院令的案例,惟杜官認為判刑須視乎案情而定,決定接納小欖精神科醫生報告,判處被告無期醫院令。
法院:高等法院
法官:杜麗冰
被告:劉秀珍
控罪:誤殺罪
案件編號:HCCC39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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