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申禁制《願榮光歸香港》|法官陳嘉信早前被揭「司法抄襲」 案件本周五開庭改法官陳健強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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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指公眾人士不得在任何平台傳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包括其旋律、歌詞、與改編本,意圖違反《港區國安法》或使《願榮光》被誤認為香港的「國歌」。案件指示聆訊早前由法官陳嘉信處理,傳票(非正審強制令)聆訊則排期於本周五(7月21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而根據司法機構最新資料,案件現已改由另一法官陳健強審理。

法官陳嘉信早前被揭在一宗民事商標案中「司法抄襲」,上訴方指陳官的判詞估算有超過98%內容複製原告書面陳詞,獲裁定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陳官同時被指非首次涉嫌「司法抄襲」,其中兩宗上訴庭所引用涉及司法抄襲的案件,雖然判詞未有指明原審法官,但資料顯示兩案原審法官均是陳嘉信。

曾審理黎智英入稟要求行使投票權 今年3月隨團訪問大灣區

司法機構早前回覆指,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完全同意上訴庭判案書中提到,判案書不能抄襲的意見,認為抄襲行為對訴訟雙方不公平,亦影響到公眾對司法的信心,絕不能接受。司法機構又指,終院首席法官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已就抄襲一事對法官陳嘉信作出「嚴肅訓誡」,陳嘉信表示明白和同意。

翻查資料,法官陳健強本身為資深大律師,主打民事案,於八十年代時曾任職當時的律政署,及後私人執業,並在九十年代中起出任暫委法官,及於2012年時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保安局2021年時引用《港區國安法》,凍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股份,黎當時曾入稟要求法庭頒令,讓他行使公司的投票權,案件就由法官陳健強處理。他最後頒下判詞,指黎所涉指控屬嚴重罪行,而黎亦財雄勢大,若法庭相信讓黎行使投票權而不會影響其被凍結的財產,屬天真的想法並駁回黎申請,並因黎要求押後投票權的申請,下令將該申請無限期擱置。

資料又顯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年3月率領司法機構代表團訪問粵港澳大灣區並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會面,代表團成員包括4名高等法院法官及司法機構政務長,陳健強為當中4名法官之一。

就今次法官調動是否與法官陳嘉信涉及「司法抄襲」有關,司法機構回覆指,不評論個別案件的法官安排,並指按現行機制,個別案件由哪位或哪些法官負責處理,均由相關級別的法院領導或負責排期的法官,考慮一系列因素包括法院運作需要、案件性質、法官背景等,作出適切安排和決定。

法院:高等法院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嘉信、法官陳健強
原告:律政司司長
被告:從事相關禁制行為的任何人
案件編號:HCA8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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