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文署助理文書主任去年於市政大廈,涉使用兩封假破管署的文件副本,被落案起訴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案件今(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需時向控方索取文件,以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案件准押後至9月28日再訊,被告准以1,000元保釋,另須在報稱地址居住及等。
被告傅水林(40歲,康文署助理文書主任),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指他在2025年3月18日,在油麻地官涌市政大廈411室使用兩封虛假文書,即來自破產管理署的信件之副本,意圖誘使康文署職員接受其為真文書,並因接受它而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以致對康文署不利。
法院:九龍城裁判法院
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
被告:傅水林
控罪: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
案件編號:KCCC207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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