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休總督察涉於反修例運動期間訛騙逾時工作津貼 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准保釋押後至8月2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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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現時已退休的警隊總督察涉於2019年8月反修例社會運動期間,訛稱合乎資格申領參與 「踏浪者」行動工作的逾時工作津貼,被控1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及7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今(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退休警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8月2日再提堂。

被告葉春榮(56歲,報稱為退休人士),今由大律師David Khosa代表。案件押後以待被告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保釋期間除了6月8日至9日外,不得離開香港及須到警署報道。

控罪涉訛稱合資格領取「踏浪者」行動逾時工作津貼

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的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8月7日至8月2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身為擔任公職的人,即香港警務處人員,在執行公職期間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行為失當,即促使向香港警務處提交虛假申請,意思如下:

即他合乎資格申領因參與 「踏浪者」行動有關工作的逾時工作及/或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

即他需要逾時工作以執行與「踏浪者」行動有關的職務;及因此向香港警務處提交上述的虛假申請以作處理及批核

涉用文件意圖欺騙逾時工作的日數共7天

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的控罪指,被告分別於2019年8月7日、8月8日、8月10日、8月12日、8月13日、8月17日、8月23日,在香港意圖欺騙其主事人,即香港警務處,而使用共7份對其主事人有利害關係的文件,即7份申領於2019年8月7日、8月8日、8月10日、8月12日、8月13日、8月17日、8月23日屬被告的逾時工作及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的電腦輸入文件,内附一份在要項上載有虛假、 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葉春榮如申領所述逾時工作,及該代理人明知是意圖用以誤導香港警務處。

法院:法田裁判法院
裁判官: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
被告:葉春榮
控罪: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
案件編號:STCC171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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