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警涉非禮鄰居女童提堂 案件押後至12月再訊 被告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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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紀律部隊宿舍的34歲已婚男警,上周三(20日)涉非禮一名鄰居女童,翌日被捕。男警被控一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案件今(2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男警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再提堂,其間等候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指紋鑑定、DNA檢驗和閉路電視片段分析。

現已被停職的被告梁桂鋒(34歲,報稱任職警察),被控一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9月20日在葵涌葵馥苑一個單位內,向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保釋條件之一:不准到涉案屋苑任何範圍

控方今申請押後案件12個星期,等候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指紋鑑定、DNA檢驗和閉路電視片段分析,以及索取律政司法律意見。

辯方申請保釋,遭控方反對,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其後批准被告保釋,條件包括現金2萬元、被告妻另以2萬元作擔保、不得離開香港、居於報稱的另一地址、每星期到葵涌警署報到、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不得前往葵馥苑任何範圍。

法院:沙田裁判法院
裁判官: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
被告:梁桂鋒
控罪: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
案件編號:STCC295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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