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歲工程師涉於2019年至2025年間,分別在單位虐待11歲兒童、襲擊另一人及殘酷地惡待一隻貓。案件今(1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8月24日再提堂,他獲准以3,000元保釋。
被告W.S.O.(43歲,工程師),被控於2019年11月7日至2025年4月29日之間,在元朗屏欣苑某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11歲的X負由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他再被控於2020年9月6日,在同地襲擊Y。他另被控於2025年7月26日,在同地殘酷地惡待一隻貓,導致牠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法院:屯門裁判法院
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
被告:W.S.O.
控罪: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普通襲擊、殘酷對待動物
案件編號:TMCC14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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