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將軍澳景林邨魚池今年初進行清洗,其間有人涉將近200條魚及4隻龜移至過小的容器,導致逾百條魚死亡,女管工及物業主任同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今(2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度提堂,兩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16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等候法律意見及漁護署專家意見,兩人獲准以500元保釋外出。
兩名被告為司徒鳳玲(52歲,報稱管工)及梁潔瑩(54歲,報稱物業主任)。
兩人被控於今年1月26日,在將軍澳寶琳北路38號景林邨景桃樓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196條魚及4隻龜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使用不合適的容器承載上述的魚及龜, 最終致114條魚死亡。
法院:觀塘裁判法院
法官:裁判官丘國新
被告:司徒鳳玲、梁潔瑩
控罪:殘酷對待動物
案件編號:KTCC148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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