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五級火 聽證會|前物管公司文員指街坊多在工程會上投訴棚網及發泡膠板 直言冇細心留意公司處理指引 否認曾要求非持牌師傅處理消防水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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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火災委員會今(31日)舉行第6場聽證會,屋苑前物業管理公司「置邦興業(ISS)」的管理處文員駱倩盈供稱,街坊多數在工程會上,向大維修承建商「宏業」及法團投訴發泡膠板及棚網,委員會方關注若管理處發現維修工程有火災風險,駱收到相關投訴後會如何跟進;公司又有否給予相關指引。駱直言:「我冇細心咁睇公司嘅任何指引。」

此外,「宏業」曾着ISS安排兩名師傅幫忙消防水缸放水,但ISS師傅並非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委員會方引述其中一名師傅口供,指曾向駱提出須持牌才可以處理消防水缸,但「講得白少少,你叫佢做就要做」;駱不同意,指對方沒有問她,她亦不理解對方的說法。【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道結集】

宏福苑前管理公司「置邦興業有限公司(ISS)」的文員駱倩盈供稱,她在宏福苑工作十多年,於2024年8月起擔任管理處的文員,就大維修協助居民,包括向屋宇署申請貸款等,亦會處理居民的投訴、參與大維修工程會議,以及向居民發信追工程費用。

針對封窗發泡膠板及棚網投訴 多數直接向宏業或法團提出

委員會方展示駱倩盈負責處理的「大維修投訴紀錄」,當中有住戶表示看見疑似大維修承建商「宏業」的員工在花槽中便解、有居民投訴棚架燈太光「似太陽一樣」,令其不能入睡、外牆被鑽使單位非常大塵等等。

委員會一方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關注,居民就封窗的發泡膠板及棚網提出的投訴多頻密;駱指街坊多數在工程交流會中,直接向宏業或法團提出,她就不會將有關投訴記在上述投訴紀錄中。

杜追問,如果管理處發現維修工程有火災風險,駱收到相關投訴後會如何跟進;公司又有否給予相關指引。駱回應指有相關指引,但直言:「我冇細心咁睇公司嘅任何指引。」

ISS師傅口供指 曾提出需有「消防牌照」才能處理消防水缸

杜續指出,「宏業」在2025年為維修消防水缸,要放走消防水缸的儲水,ISS發出維修工作單,安排ISS的師傅協助宏業放水,其中一張工作單由駱簽署。杜繼而問駱,會否考慮宏業為何要放水?駱指她在工程會中,已知道宏業需要進行水缸工程,因此當宏業要求兩名ISS的師傅協助時,「我問師傅,師傅話OK就OK。」

杜展示其中一名羅姓師傅的口供指,羅收到工作單時,曾向駱提出需要有「消防牌照」才能處理消防水缸,但駱指他是公司電工,而這是宏業要求,故要求羅配合。

駱在聽證會上回應指:「我肯定羅先生冇咁問過我。」杜追問:「你同你嘅同事,就呢項咁特別嘅事情,有完全唔同嘅記憶?」駱回答:「係」,並指他們在開工前,不曾與對方討論此事,她亦不理解為何羅有如此的說法。

沒與同事討論長期停用消防裝置的問題

杜又展示駱的口供指,她沒有相關消防知識,只是文職人員;駱解釋指,師傅應向她的上司、工程部林先生及宏業查詢。杜直言:「講得白少少,你叫佢做就要做,你唔同意?」駱答「係」,惟她又指對消防系統應由註冊承辦商負責有概念,如羅向她查詢,她會請示上司。

杜指出,宏業將消防栓及消防喉轆關閉超過4個月;駱指她知悉情況,但不知道會影響火警警報系統,亦沒有與同事討論長期停用消防裝置的問題,強調「鴻毅」是工程顧問,宏業有工程主任,「我相信佢嘅專業,唔會質疑佢哋呢樣嘢。」

火警當日身在保安室不斷聽居民電話 為第二位就火警報案人士

杜又關注,因為水缸正維修,因此大廈每隔一層加設一個滅火筒,管理處有否考慮是否足夠處理風險;駱表示宏業指按例需要如此安排,並稱曾有居民反映滅火筒位置「唔就手」,她向保安了解後,發現滅火筒被擺放在上鎖的細錶房,因此安排保安之後長期保持房間開放。

至於火警當日情況,杜指自己當日下午身在保安控制室,經對講機得知宏昌閣起火,故立刻着保安室同事去現場,她亦是第二位報案指有火警的人士。

駱續指,不知道火警警報系統被關閉,當時在管理處不斷聽居民電話,呼籲他們疏散,之後有同事增援接聽電話,她就外出以擴音器呼籲疏散約十分鐘,離開大廈才知道火勢猛烈。

駱之後將擴音器交給一名身穿關愛隊背心的人士,回到管理處繼續接聽居民電話。警方曾兩次要求她和其他同事離開管理處,她就指:「第一次我冇理到,真係好多電話;第二次個阿sir比較嚴厲:『你哋必須要立即離開』,我就離開。」

駱最後以對講機,呼叫所有保安員回到管理處集合,並按更表數齊人數,之後與居民一同到廣福社區會堂集合。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道結集】


場地:愛丁堡廣場3號展城館3樓多用途廳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法官
獨立委員會委員:陳健波、歐陽伯權

涉事各方

政府部門:屋宇署、消防處、民政事務總署、香港警務處、房屋署、勞工處、競爭事務委員會、廉政公署、市區重建局

宏福苑居民:周炎玲、李國鴻、梁浩軒、羅曉琪、羅曉健、葉家駒、葉信霆

宏褔苑業主立案法團第十二屆管理委員會(任期為2024年9月6日至2026年1月6日):主席徐滿柑、副主席麥志雄、秘書何仲行、司庫張梓雲;委員:陳文浩、馮靜欣、江祥發、江祥發、羅詠麟、李日興、麥致誠、蘇倩婷、鄧嘉恩、謝寶森

公司:置邦興業有限公司、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董事黃俠然、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侯華健及何建業、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授權簽署人黃忠基

法律代表

獨立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大律師李澍桓、大律師俞匡庭、大律師李俊軒、大律師馮天榮及大律師張天風

宏福苑居民:大律師譚俊傑及大律師李峰琦

政府部門:
政府及相關決策局:資深大律師孫靖乾、資深大律師李律仁、大律師卓元暢及大律師劉逸沖
競爭事務委員會:李曉亮、蕭雅怡、Ms Cindy Lau
市區重建局:資深大律師呂世杰及大律師阮文躍

公司:
置邦興業: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大律師何卓衡
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律師梁采寧及律師朱殷彤
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大律師關有禮
黃俠然:律師鐘浩怡及律師何光偉(受韓潤燊律師樓指示) 

宏褔苑業主立案法團第十二屆管理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李律仁、大律師柯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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