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1日)展開第7場聽證會,物業管理公司「置邦興業(ISS)」的管理處文員駱倩盈揭露在大維修工程的業主大會中一般有過百張授權票,公司不會抽查授權票是否真確,「簽名冇得對㗎講真,打個交叉我都當你係」,又指有許多非業主的人士出席大會,導致業主無法進入。
她另透露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的「Amanda」一直與工程顧問「鴻毅」保持聯絡,「鴻毅」約一周前已知道ICU會到場巡查。根據早前聽證會紀錄,Amanda為ICU屋宇保養測量師劉嘉敏。【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道結集】
屋苑前物管公司「置邦興業(ISS)」的管理處文員駱倩盈今繼續作供。
委員會方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出,駱負責記錄的工程會議摘要顯示,大維修承建商「宏業」指食水缸損毀,因此要維修,並以消防水缸替代,但亦要先維修消防水缸,並向消防處申請關閉消防栓和消防喉轆的「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即掛牌紙),以及在單層數擺放滅火筒。
杜淦堃續指,註冊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為「宏業」申請掛牌紙,發票顯示,消防裝置每停用14天就要申請延期,而「宏業」起初已預計暫停消防栓及喉轆一整年,故支付「中華發展」共52000元申請掛牌紙,掛牌紙單價為6500元。
物管職員稱見過消防水缸維修通告 告知單層放滅火筒
杜淦堃關注,有沒有居民指消防水缸漏水?駱倩盈指,最高層的住戶指天花板有滲水問題,但確認杜指出,不清楚滲水的原因是消防水缸漏水,還是天台防水層損毀。
委員會主席、法官陸啟康問,有沒有人解釋過,這樣做的話,宏福苑將長時間無法使用消防水缸,發生火災時會有危險?駱僅指,印象中看到有通告指因為消防水缸維修工程,因此單層數放有滅火筒。
此外,駱供稱,在大維修工程的業主大會中,授權票情況普遍,一般有過百張授權票,包括投票選「鴻毅」為工程顧問的大會,「授權書令到結果出嚟係好明顯嘅」,而在2024年9月6日踢走舊法團選出新法團的業主大會上,那次大會有200多300張授權票。
駱倩盈指,公司不會抽查授權票是否真確,核對授權書的資料齊全就可,「簽名冇得對㗎講真,打個交叉我都當你係」,除非漏資料,才會致電業主核實。
獨立委員會委員陳健波問駱倩盈,如何減少濫用授權票的情況?駱認為,如果業權改名的話,應立即通知管理處,但許多住戶的父母離世,子女沒處理業權,宏福苑普遍出現此情況。她又建議物管公司立例,有文件核對業主簽名方式,「起碼唔係打個叉撩隻龜,就當佢簽名」,以及隨機抽查。
駱倩盈續指,她曾看到授權書資料未齊,例如欠簽名,故她致電業主問要否加簽,業主答好,她就上樓將授權書交給業主加簽,不過曾有業主因不清楚情況,以及對法團、管理處的印象不好,指駱「上門收授權書,呃阿婆簽名」。駱稱,居民通常授權法團主席和副主席投票。
杜淦堃另外問及,是否誰都可以進入業主大會,不限於居民?駱倩盈指某些業主會帶工人及朋友出席大會,「冇得拒絕」,她確認杜所指,大多沒核實是否業主,有許多非業主的人士出席大會,導致業主無法進入。
杜淦堃再問,2021年的業主大會委任「鴻毅」為工程顧問公司,居民在會上的爭議大嗎?駱稱:「其實每次業主大會爭議都好大」,有些住客認為資料不全面,在未清晰的情況下就要投票,而且不同公司就同一個工程的報價相差很遠,奈何業主大會時間有限,居民「焗住要投票」。
管理處有協助疏散及帶走業主聯絡簿 「唔係冇理大家」

就駱倩盈被揭與其同事證供不一,其中ISS電工師傅羅國瑞指曾向駱提出,只有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才可幫消防水缸放水,駱卻着他配合大維修承建商「宏業」的要求協助;駱昨在聽證會上否認曾有此事,表示肯定師傅「冇咁問過我」。
駱倩盈今哽咽指,網上評論對她和同事不公平,表示想對居民說以下說話:「雖然話我同羅先生證供有好大出入,希望大家知道,始終過咗咁耐,唔排除我自己或者同事記憶出現錯亂,唔可以喺我同事未作供之前,就斷定我哋任何一方想卸責,或者斷定我哋喺呢場火災嘅其中一個製造者。」
駱倩盈又指,對於有居民想知道火災當日管理處「做過啲乜」,她指除她用大聲公及在管理處接電話協助疏散,其保安同事亦自發跑到認為未有危險的樓層拍門,但「可能上到好低層,濃煙嚟到冇得再上,冇嚟到你門口」,並指管理處撤退時帶走全苑業主的聯絡簿,並向警方提供,她強調:「唔係因為火災而冇理大家。」
杜淦堃表示,證人口供不吻合有許多理由,版本不同不等於說謊。陸官則指,希望大家客觀理性對待事件,並透露不想網上直播聽證會的原因是害怕出現起底和公審,從駱的事件已看到相關危險。
陸官着傳媒和公眾盡量客觀,不要對太多事件有太早的看法,並呼籲傳媒尊重出席人士,留意有傳媒採訪時「追幾條街」,這對出席人士構成相當大的壓力。
工程會議上鴻毅職員講過幾次 下周約了ICU人員到屋苑視察
居民方的大律師譚俊傑關注,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通常提早多少時間通知進行實地巡查。駱倩盈透露,「工程會議入面,(工程顧問)鴻毅出席職員都會講,我下個禮拜約咗Amanda嚟屋苑睇嘢,都講過幾次,你話佢嚟睇啲咩呢?佢冇仔細講。」
駱續指:「佢都成日同Amanda保持聯絡,都發生過幾次,開完會,話下個禮拜約咗Amanda嚟屋苑,咁究竟政府部門嚟咗幾次屋苑呢?我冇紀錄。」
根據早前聽證會內容,Amanda為ICU屋宇保養測量師劉嘉敏。

委員會接續傳召置邦興業有限公司管理員鍾瑞霞,她稱自2015年5月起任職宏昌閣的保安員,曾看到有大維修工程的工人「含住枝煙」,她告知不可吸煙,對方「窒」她說:「冇點着。」不過,她巡邏時沒發現地上有煙頭。
起火當日,鍾瑞霞正在當值,獲工人告知宏昌閣起火,她遂告知管理處,同時阻止其他人繼續進入宏昌閣,亦曾到1樓打破扲手,但火警鐘沒反應,之後她分別在大堂及地面叫居民疏散。
鍾瑞霞作供時哭訴指:「我想為我自己澄清,有街坊話我第一時間、最快離開,我想話畀大家聽,我冇咁做到,我有一路喺度協助啲人走。可以話我最尾離開。」
陸官再次重申,希望大家給證人多些空間,形容證人作供的壓力非一般人可想像。
場地:愛丁堡廣場3號展城館3樓多用途廳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法官
獨立委員會委員:陳健波、歐陽伯權
涉事各方
政府部門:屋宇署、消防處、民政事務總署、香港警務處、房屋署、勞工處、競爭事務委員會、廉政公署、市區重建局
宏福苑居民:周炎玲、李國鴻、梁浩軒、羅曉琪、羅曉健、葉家駒、葉信霆
宏褔苑業主立案法團第十二屆管理委員會(任期為2024年9月6日至2026年1月6日):主席徐滿柑、副主席麥志雄、秘書何仲行、司庫張梓雲;委員:陳文浩、馮靜欣、江祥發、江祥發、羅詠麟、李日興、麥致誠、蘇倩婷、鄧嘉恩、謝寶森
公司:置邦興業有限公司、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董事黃俠然、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侯華健及何建業、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授權簽署人黃忠基
法律代表
獨立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大律師李澍桓、大律師俞匡庭、大律師李俊軒、大律師馮天榮及大律師張天風
宏福苑居民:大律師譚俊傑及大律師李峰琦
政府部門:
政府及相關決策局:資深大律師孫靖乾、資深大律師李律仁、大律師卓元暢及大律師劉逸沖
競爭事務委員會:李曉亮、蕭雅怡、Ms Cindy Lau
市區重建局:資深大律師呂世杰及大律師阮文躍
公司:
置邦興業: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大律師何卓衡
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律師梁采寧及律師朱殷彤
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大律師關有禮
黃俠然:律師鐘浩怡及律師何光偉(受韓潤燊律師樓指示)
宏褔苑業主立案法團第十二屆管理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李律仁、大律師柯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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