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童自6歲起疑遭繼祖父5度強姦及非禮,繼祖父否認兩項強姦及三項猥褻侵犯罪,今(15日)在高等法院開審。庭上播放事主的錄影會面片段,提及被告曾強行將陽具插入其陰道,她形容猶如撕裂般疼痛,多次反抗不果,繼祖父着她「忍一忍」,她質疑繼祖父「好似當我係雞咁」。事主在會面中又指,學校進行性教育時曾打算告知校方,惟繼祖父是其家人,她不知如何開口。審訊明續。
被告為代號S.H.S(現69歲,裝修工人),被控兩項強姦罪及三項猥褻侵犯罪,涉於2012年5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間在觀塘某單位內兩度強姦及三度非禮X,X在案發時年齡介乎6至10歲。
控方開案陳詞透露,事主X2006年出生,父母在她5歲時離婚,母親再嫁後,X便與母親、繼父、繼祖父(被告)同住在涉案單位。控罪所指的事件均在被告與X獨處時發生,被告最終於2021年10月被捕。
陽具插入陰道時如撕裂般疼痛
控方傳召事主X(現年17歲)透過視像作供,並在庭上播放X於2021年進行的錄影會面片段,X在會面中表示約在6至7歲時,繼祖父首次對她做出「唔好嘅行為」,當時繼祖父在泳池教她游泳,其間觸碰其下體,她感到不適,但不懂如何應對。
X憶起,有一次繼祖父在房間內露出陽具,要求她脫褲躺在床上,未幾繼祖父便強行將陽具插入其陰道,她形容陰道猶如撕裂般疼痛,痛楚難以以言語表達,她稱「痛到喊出嚟」,亦曾多次反抗,惟繼祖父着她:「你忍一忍啦。」X表示繼祖父曾2至3次以陽具插其陰道,這次最為深刻,而當時腦海想起母親,「想有人幫我」。
X又說:「(繼祖父)好似當我係雞咁,好似當我係同佢做愛嘅伴侶⋯⋯當時我係小朋友嚟㗎嘛,佢咁大年紀做呢啲嘢,我唔知佢點樣下到手囉。」
事主欲告知校方 不知如何開口
X在會面中提起,繼祖父另曾嘗試以陽具插入其陰道,她多番拒絕之下,繼祖父改為指插肛門。
她又談及,繼祖父曾在她洗澡時隔着浴簾自瀆;另曾在她洗澡後將她「公主抱」至睡房強吻及摸胸、趁她睡覺時摸其胸,X指:「我一見到佢就覺得好嘔心、好核突。」
X指,當學校進行性教育時,她曾打算告知老師,惟繼祖父是其家人,她不知如何開口。最後因母親誕下胞妹,繼祖父不久後搬離單位。審訊明續,將繼續播放X的錄影會面片段。
法院:高等法院
法官:暫委法官胡雅文
被告:代號S.H.S
控罪:強姦罪《刑事罪行條例》第118(1)條、猥褻侵犯罪《刑事罪行條例》第122(1)條
案件編號:HCCC84/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