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律師關百安涉今年初在沙田酒後駕駛,並危險駕駛導致一人嚴重受傷,他被控兩罪,案件今(2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獲批,案件押後至9月15日再訊。關百安續獲准以5,000元保釋外出。
被告關百安(Kuan Bak On Franco,45歲),被控於2026年1月11日,在沙田紅梅谷路近燈柱EB1327,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杜姓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以及同日同地駕駛上述私家車,在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呼氣中有47微克酒精,超過100毫升呼氣中有22微克酒精的訂明限度。
法院:沙田裁判法院
法官:裁判官黃國輝
被告:關百安
控罪: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的情況下駕駛汽車
案件編號:STCC251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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