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援社運被捕人士的組織「星火同盟」早前被警方指涉洗黑錢,拘捕4名成員並凍結約7000萬港元款項。一名案發時17至18歲的男學生,被指涉洗黑錢約63.9萬元,他否認一項洗黑錢罪受審,今(14日)在區域法院繼續自辯,承認「星火同盟」除向被捕者及其家屬提供經濟援助,亦資助有需要的非被捕者,包括因政見不同而遭解僱、或家庭不和人士。
暫委法官高偉雄聞言質疑,指「星火同盟」不只支援被捕者,亦協助在社運中持認可立場人士,意味不只提供人道援助。被告則回應指:「我哋認為呢啲都係人道援助」。他另外又承認,「星火同盟」的帳目混亂,直言「唔係樣樣嘢都有妥善記錄」,並透露自己曾需自行「扲荷包」資助緊急個案的求助者,事後亦未取回款項。
被告余昕鈺(21歲)被控一項洗黑錢罪,涉於2019年6月3日至12月28日期間,利用香港滙豐銀行帳戶犯案,涉款約63.9萬元。
經濟援助不限被捕者及家屬 亦支援因社會事件陷財困者
他今繼續出庭自辯,稱「義士」是指因社會事件面對審訊的人,而「星火」提供的經濟援助,並不限於被捕人士及其家屬,其他人如因社會事件遭遇經濟困難,只要經被捕人士轉介,亦可獲得援助款項。被問到為何非被捕者也可獲援助時,被告指這些人士的處境,可能跟被捕者差不多,譬如因政見不合而遭解僱,又或被家人斷絕金錢支援。
暫委法官高偉雄聞言問及,「星火同盟」是否不只提供人道援助,亦會支援在社會事件中持認可立場的人士,包括與家人政見不合的人?被告回應稱:「我哋(星火)認為呢啲都係人道援助。」
坦承「唔係樣樣嘢都有妥善記錄」 原擬待求助減少才跟星火對數
庭上今另透露,「星火同盟」銀行戶口登記公司「全盛服務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王慕雄,曾透過其個人戶口,以支票轉賬12萬元至被告的個人戶口;被告表示知悉有該筆款項,指負責義工統籌工作的「Alice Wong」曾表示該筆金錢用作支援求助者,他是在被捕後,才知道王慕雄的身份。
被告又透露曾遇上一個緊急個案,需要他先用個人戶口墊支,轉帳800元予求助者。法官問被告,事後有否向「星火」報銷及取回款項,他稱沒有。
辯方就追問,被告作為義工,為何不取回墊支的款項?被告表示:「我自己啲錢唔急,嗰陣時想一路幫幫幫,等到求助(個案)少啲,先向星火對數。」他同意辯方所指,「星火」的帳目混亂,又坦承「唔係樣樣嘢都有妥善記錄」。
統籌義工的「Alice Wong」需處理其他事務 不處理金錢事宜
被問到為何「Alice Wong」不自行處理金錢事宜,被告則表示對方有其他事務需要負責,包括聯絡法律支援及探訪在囚人士,而據其所知,案發時Alice有正職,但不清楚是全職或兼職。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的個人戶口在案發期間錄得多項大額交易,與其身分及財政狀況不相稱。當中部分款項來自包括王慕雄任股東的「全盛服務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戶口,以及雷凱貽的個人戶口。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暫委法官高偉雄
被告:余昕鈺
控罪: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洗黑錢罪)
案件編號:DCCC85/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