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名青年涉2020年6月4日,在全港各區的電箱、燈柱及垃圾埇等逾百位置上,噴「六四」中文字樣塗鴉而被控。3人上月承認8項刑事損壞罪,今(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160至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3名被告依次為楊源碩(22歲)、吳嘉倩(22歲)及陳鈺喬(22歲)。他們在上月底承認8項刑事損壞罪,其餘4項控方同意不予起訴,留於法庭存檔,裁判官同時為3人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首被告第2次干犯刑事損壞罪 官提醒下次將被判監
辯方今指,3名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有良好的家庭背景及正當工作,報告亦顯示他們有悔意,建議可判處社會服務令。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事件有相當的嚴重性,涉及不同地方的刑事損壞,考慮3名被告坦白認罪,有良好背景、有悔意,決定按報告建議,判處3人社會服務令,所有控罪刑期同期執行。香官又指,首被告楊源碩已是第2次干犯刑事損壞罪,決定判處他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提醒楊「再有咁嘅情況發生,你自己預備定坐監」。至於另外兩名被告吳嘉倩及陳鈺喬,則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8項控罪指,3人與另一不知名男子於2022年6月4日,在石硤尾街附近損壞一個電源箱;在鴨寮街附近損壞兩個停車收費錶、一枝燈柱;在黃竹街附近損壞一個電源箱、一支燈柱及一個郵箱;在荔枝角道附近損壞一個偵速攝影機、兩個電源箱及兩個交通燈柱;在上海街附近損壞一個垃圾桶;在砵蘭街附近損壞一個垃圾桶及一個停車收費錶;在咸美頓街附近損壞一支燈柱及一個郵箱;在彌敦道附近及後巷損壞一個電源箱及一支燈柱。
涉案共222個「六四」中文字樣塗鴉 遍佈油麻地旺角等街頭
案情透露,2022年6月3日至6月4日之間,全港共發現222個「六四」中文字樣塗鴉圖案,其中旺角有77個、油麻地有25個;警方翻查相關位置的閉路電視片段,辨認出案中3名被告。3名被告分別於6月4日、6月5日及6月9日在住所被拘捕,警方從首被告楊源碩家中搜出39罐噴漆以及兩個用塑膠文件夾製成的托模。另外,3人的手機均被撿取,訊息對話紀錄顯示次被告吳嘉倩曾向楊表示:「我想喺六四前一日,拎住個stencil(托模)噴『六四』噴到周街都係。」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
被告:楊源碩、吳嘉倩、陳鈺喬
控罪:刑事損壞
案件編號:WKCC2520/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