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研訊 裁決|裁決指移除水密門符當年法規 遇難者遺屬:極度失望、匪夷所思、公義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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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1國慶日39死的南丫海難,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今裁定39人非法被殺,隨後讀出裁決內容,涉及有關「南丫四號」缺失水密門的重要範疇,周官認為移除該水密門符合當年「一艙入水不沉」法規。死者梁家杰胞姐梁淑玲直言:「極度失望」、「匪夷所思」,13年前的調查委員會報告令家屬知道水密門有大影響,今日裁決內容「好似講到嗰個水密門係冇意義嘅,咩原因咁多個家屬、39條人命,係會離奇喺短時間內死亡呢?」又指今天的結論是「冇人有問題,係冇人有錯」。

當時身在船上、痛失胞姐的趙炳全哽咽說:「既然嗰對水密門話唔重要,隻船118秒沉咗,沉到底,唔該佢解釋,39條人命(因何)冇咗。感到極度失望,公義何來呢?」失去兄長徐志偉及年幼侄女徐凱盈的徐志盛亦表示,家屬方已預料裁決會是非法被殺,認為這次「唔係一個勝利嚟嘅」。【南丫海難死因研訊報道結集】

周官在裁決時,表示移除「南丫四號」水密門為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在90年代合理的設計決定,符合當年「一艙入水不沉」法規,並指羅是真誠證人,撞船意外及傷亡不能削弱其決定,財利船廠在興建船隻的時候不安裝水密門屬有意為之,並非疏忽所致。

調查報告指水密門影響大 為此望開死因庭

死因裁判官仍未宣讀完整份裁決,聆訊明日繼續,今午散庭後,罹難者的遺屬梁淑玲、徐志盛和趙炳全已在法院外召開記者會回應有關裁決內容。梁淑玲表示,13年前,法官倫明高發表的調查委員會報告,令他們知道涉事水密門對海難有很大影響,因此家屬一直想召開死因庭,以得知是誰忘記安裝水密門,或是誰拆了水密門,或是誰從來沒想到安裝水密門,引致這宗意外。

梁續指,她過去兩個多月旁聽多日聆訊,家屬方、海事處和律政司等均派專家證人,就水密門事宜作供,「我相信海事處同家屬係極度失望嘅⋯⋯(裁決內容)好似講到嗰個水密門係冇意義嘅,咩原因咁多個家屬、39條人命,係會離奇喺短時間內死亡呢?⋯⋯連專家報告都話如果有嗰對水密門,就唔會喺短時間內沉沒,相信會有船返轉頭去救到呢啲海難人士嘅。13年後嘅今日,你同我講嗰棟門唔重要?我相信在座咁多位都覺得匪夷所思啦係咪?」

「今日聽嘅結論,冇人有問題,冇人有錯」

梁認為,專家報告應該「最持平」,感謝他們幫忙拼合整件事的來龍去脈,「越聽嘅時候,你就會好清楚知道,喔,原來係因為某一啲人嘅失誤,或者係某一啲人嘅以為自己無錯,而去構成呢一件事,但係我今日聽嘅結論呢,係冇人有問題,係冇人有錯。」

趙炳全哽咽說:「當時我喺隻船上面⋯⋯既然嗰對水密門話唔重要,隻船118秒沉咗,沉到底,唔該佢解釋,39條人命(因何)冇咗。感到極度失望,公義何來呢?」

徐志盛亦反問,就官指財利船廠證人為誠實證人,「你係咪覺得匪夷所思?」徐又說,政府事後才修改法例「完善制度」,「如果我哋39個屋企人成就咗佢哋完善得更好喇,咁對於死咗嗰39個親人,係咪應該頒個好市民獎畀佢哋?」

至於接續的行動,梁淑玲形容「因為太大衝擊」以致腦袋空白,打算聽畢周官明日的裁決內容,再決定下一步。徐志盛並強調,家屬方已預料裁決會是非法被殺,並指「唔係一個勝利嚟嘅」。


事發於2012年國慶日晚上,124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搭船隻「南丫四號」,從南丫島出發前往維港觀賞煙花,啟航後不久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船身。事故後,時任特首梁振英成立「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2013年4月揭「南丫四號」漏裝一道水密門等。

死因庭在2020年11月決定毋須召開死因研訊,直至事件發生十周年、即2022年6月,3名家屬梁淑玲、趙炳全、徐志盛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重新考慮,法官高浩文於2022年11月駁回其申請,梁淑玲、趙炳全繼續上訴,上訴庭於2023年7月裁定家屬方上訴得直,指家屬方發現的新證據未被獨立委員會審視,當中「南丫四號」漏裝水密門,更屬是次海難之根本問題,須透過死因研訊才可讓家屬及公眾全面了解事件。【南丫海難死因研訊報道結集】

法院:死因裁判庭
法官:死因裁判官周慧珠
死者: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IE, HWIE WENDY、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杰、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

法律代表
死因研訊主任: 高級檢控官李希哲
利害關係方:律師許洁瑜(代表港九小輪)、律師沈信安(代表港燈)、資深大律師張天任(代表財利船廠)、大律師羅蔚山(代表海事處)、大律師譚俊傑(代表7名死者家屬)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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