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研訊 第41天|英海事專家指《國際海上避碰規則》「至高無上」 英港口船隻須逐次申請豁免航速 港當局應有權按情況對豁免航速船隻重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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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1國慶日39死的南丫海難,撞破「南丫四號」船身的「海泰號」案發時獲豁免航速,死因庭聘請的英國海事專家Dominic Bell供稱,即使獲豁免航速,《國際海上避碰規則》是至高無上的(paramount)。Dominic Bell另提及在英國修咸頓港口水域,船隻須逐次申請豁免航速,但香港港口較繁忙,故難以實行,不過同意即使香港船隻持有豁免航速的2年證書,香港當局應有權根據情況對航速重施限制。【南丫海難死因研訊報道結集】

港九小輪「海泰號」在是次海難中撞破港燈「南丫四號」船身,早前證供指「海泰號」案發時無船員負責瞭望;死因庭聘請的英國海事專家Dominic Bell供稱,應該安排專門船員負責瞭望,以免人員被其他船務干擾,船長則負責專心駕船。死因研訊主任李希哲關注,此原則是否適用於較短航程船隻,而「海泰號」的航程為半小時;Dominic Bel回應表示,不論航程多長,此原則仍適用,特別當在夜間航行時,更要專注瞭望工作,不可僅依靠雷達。

專家指船公司要自行建立受認可培訓機制  以確保船長有足夠知識

「海泰號」為接載市民的固定航道客船,案發時獲海事處豁免航速。Dominic Bell指,即使船隻獲豁免航速,船隻除遵守本地規例外,《國際海上避碰規則》亦是至高無上的(paramount)。按海事處現時規定,船長有兩年駕駛高速船經驗,就可獲豁免航速;Dominic Bell認為,除此外,船公司亦要自行建立受認可的培訓機制,以確保船長有足夠知識。

至於香港豁免航速的證書為期兩年,Dominic Bell的報告比較了英國修咸頓港口和香港港口的航海規例,在庭上指當船隻進入修咸頓港口水域範圍後,如果預計會超出航速限制,就要逐次向當局申請航速豁免,惟香港的港口較繁忙,故認為難以實行此政策。

英遇強風吹襲當局會限制海上活動

死因研訊主任李希哲就問及,海事處是否應該對獲豁免航速船隻維持限制航速的權力,並因應情況重新施加航速限制,及指當局在颱風時也會管制船隻;Dominic Bell表示同意,稱他雖然不熟悉香港颱風情況,但當英國遭強風吹襲,英國當局就會限制海上活動,甚至停止海上活動,故香港當局亦理應有權力限制船隻的活動。


事發於2012年國慶日晚上,124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搭船隻「南丫四號」,從南丫島出發前往維港觀賞煙花,啟航後不久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船身。事故後,時任特首梁振英成立「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2013年4月揭「南丫四號」漏裝一道水密門等。

死因庭在2020年11月決定毋須召開死因研訊,直至事件發生十周年、即2022年6月,3名家屬梁淑玲、趙炳全、徐志盛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重新考慮,法官高浩文於2022年11月駁回其申請,梁淑玲、趙炳全繼續上訴,上訴庭於2023年7月裁定家屬方上訴得直,指家屬方發現的新證據未被獨立委員會審視,當中「南丫四號」漏裝水密門,更屬是次海難之根本問題,須透過死因研訊才可讓家屬及公眾全面了解事件。【南丫海難死因研訊報道結集】

法院:死因裁判庭
法官:死因裁判官周慧珠
死者: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IE, HWIE WENDY、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杰、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

法律代表
死因研訊主任: 高級檢控官李希哲
利害關係方:律師許洁瑜(代表港九小輪)、律師沈信安(代表港燈)、資深大律師張天任(代表財利船廠)、大律師羅蔚山(代表海事處)、大律師譚俊傑(代表7名死者家屬)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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