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斃中度智障兒後自殺未遂 患復發性抑鬱母認誤殺判一年醫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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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抑鬱症的46歲家庭主婦,涉於2020年用膠枱布綁成繩,在家中勒斃患中度智障、自閉症及癲癇症的21歲兒子,其後再割腕及服用大量安眠藥,試圖自殺未遂;她在警誡下解釋,兒子當日凌晨拒絕離開廁所,她在精疲力盡、受刺激之下犯案,被告早前承認一項誤殺罪,今(2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李素蘭形容本案為一場「悲劇」,尤其被告親手了結心愛兒子的性命,相信傷痛將持續至餘生,雖然被告盼早日與家人團聚,但考慮被告患復發性抑鬱,自殺及使用暴力風險高,決定判處一年醫院令。

被告陳雪萍(現年49歲),她聞判期間雙眼通紅,終不禁落淚。庭上所見,其丈夫、一對身穿校服的子女及一眾親友均有到庭旁聽。

她原被控於2020年9月4日至5日期間,在葵涌葵涌邨映葵樓一個單位謀殺黃發麟。經認罪協商後,控方接納被告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承認誤殺罪。

辯方求情即使生活艱難 被告仍是愛家人好母親

辯方今求情指,被告於2004年來港前,曾在內地接受護士培訓,其後放棄工作,全心照顧家庭及患病死者,即使生活艱難,被告依然是一名慈祥、愛惜家人且勤奮的好母親。案發時,長子當時因年達21歲須搬離特殊學校宿舍回家住,被告則因經濟困難,以及希望先處理好死者的皮膚問題,延後申請私人宿舍。

辯方指,精神科醫生報告同意被告的精神狀況穩定,毋須判入小欖,而被告現已還柙逾2年,她希望可盡快與家人團聚,照顧家中餘下的一對子女,減輕丈夫的壓力。

官形容本案是悲劇 對被告一家深表同情

法官李素蘭判刑時形容本案是一場「悲劇」,尤其是被告親手了結心愛兒子的性命,再企圖自殺,相信傷痛將持續至餘生。法官並指,事件對整個家庭影響深遠,他們不單失去摯親,被告丈夫因照顧餘下一對子女而辭職,自身亦有壓力問題須接受輔導,現時一家依靠綜援維生,表示對一家深表同情。

法官續指,本案源自於被告的抑鬱症,雖然辯方的精神科醫生認為被告最大壓力來源已不存在,自殺及使用暴力的風險低,毋須入院接受治療。然而,自2020年起至今會見被告39次的廖姓精神科醫生則指,被告患復發性抑鬱症,有自殺或使用暴力風險,兩者相比,法官相信廖醫生的判斷較深入及全面。

對於明白被告欲盡快一家團聚,但法官指,考慮被告的精神狀況後,認為最合適的判刑為1年醫院令。

死者生前因已成年離開宿舍返家 被告照顧感精疲力盡

案情透露,陳雪萍於1998年在內地生下長子黃發麟,丈夫則在香港工作,他們一家於2004年定居香港,再於2007年誕下一對雙胞胎。死者黃發麟自幼已確診智障、自閉症及癲癇症,2009年4月搬到特殊學校宿舍,2016年開始接受定期藥物治療。

2020年8月31日,21歲的黃發麟經已成年,需要搬出宿舍回家居住。不到一星期,就在同年9月5日凌晨約1時,陳雪萍透過WhatsApp訊息向丈夫及友人表示,她感到精疲力盡,自己會帶走兒子,託付他們照顧她另外兩名兒女。陳勒斃兒子黃發麟後試圖自殺,凌晨3時左右,陳叫醒正在睡覺的丈夫,向他表示自己很累,再也承受不了。陳的小兒子及後報警求助,警方和救護人員到場時,陳與丈夫坐在死者身旁痛哭,臥在地上的黃發麟蓋着一張氈,已失去呼吸和脈搏,頸上有瘀痕,身上沒有其他傷口。陳雪萍當時在警誡下承認用枱布勒死兒子,並指向垃圾埇,警方從中撿取了被綁成繩狀、上有4個結的紅色膠枱布。

陳雪萍在錄影會面下透露,案發當晚她如常餵兒子服用鎮靜藥物後,兒子拒絕離開廁所,她在精疲力盡及受刺激之下,用枱布勒緊兒子的頸部2至3分鐘直至他斷氣。她隨後用廚房刀割脈,再服用大量鎮靜藥及安眠藥,試圖自殺。她在兒子身邊睡去約半小時便醒來,之後她再用刀在另一隻手割脈,但不成功,於是她將事件告知丈夫,並叫醒小兒子報警。

法院:高等法院原訟庭
法官:法官李素蘭
被告:陳雪萍
控罪:誤殺罪
案件編號:HCCC18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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