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長涉詐騙「遮仔會」逾76萬元貸款 今認4項欺詐罪 准保釋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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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現年50歲前警長涉在2017年至2020年的3年間,訛稱沒有申請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以及虛報其他貸款的每月還款額,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俗稱「遮仔會」)共逾76萬元貸款。該名前警長今(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4項欺詐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下令先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8月1日判刑,期間被告獲准保釋候判。

被告羅志民(50歲)報稱任職保安員,被控4項欺詐罪。案發時段於2017年8月10日至2020年10月27日之間,羅被指訛稱沒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以及虛報其他借貸服務的每月供款額為4800元,意圖詐騙合共涉逾76.3萬元貸款。

案情指,被告於1991年加入警隊,2007年晉升警長。廉署調查發現,被告三度向儲蓄互助社訛稱他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但實情是他仍欠兩間銀行及一間財務機構貸款逾57萬至70萬元;被告另在貸款申請書內少報每月向銀行及財務機構的還貸金額約3.1萬元。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
被告:羅志民
控罪:欺詐罪
案件編號:WKCC111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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