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前警員涉嫌於2021年任職警員期間參與外圍賭博,非法投注共逾32萬元,2022年5月承認「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該名前警員今(7日)因違反社會服務令,案件再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指,根據被告以往的表現,認為他不能好好完成剩餘的時數,遂決定取消原本判處的社會服務令決定,重新判刑,判被告監禁10日,緩刑12個月。
被告任職期間涉外圍賭博 去年被控後認罪
被告蘇靖峰(29歲,被控時報稱任職警員),去年被廉署起訴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涉於2021年8月13日至10月27日期間,多次向一名收受賭注者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並先後將共逾32萬元款項轉帳到對方銀行戶口。

據辯方庭上透露感化官的報告指,被告有一次遲到45分鐘的紀錄,及曾收兩封警告信,不過被告稱只收到一封;被告至今已完成約5分之4的社會服務令時數,希望法庭可依例判處一個違反社會服務令的罰款,並讓被告繼續完成剩餘的服務時數。若法庭打算重新判刑,辯方希望能為被告求情。
被告已完成5分之4時數 求情稱為家中經濟支柱
辯方稱,被告已深感後悔,本案定罪時被告沒有案底,並指被告已婚,與妻子育有兩名分別6歲及1歲的女兒,妻子現時再懷孕;被告任職廚房工作,月入1.5萬元,妻子沒有工作,被告是家中經濟支柱。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表示,認為即使讓被告再繼續服社會服務令,據其以往表現,被告亦不能好好完成剩餘時數,決定取消原本判處的社會服務令,重新判刑。鄭官指,此控罪一般初犯可判處罰款,而當時判刑的裁判官判處社會服務令,屬相當嚴重的判刑,認為當時該裁判官已覺得不適宜判處罰款。鄭官稱,考慮被告已完成5分之4的社會服務令,最終決定判被告監禁10日,緩刑12個月。
法院:法田裁判法院
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
被告:蘇靖峰
控罪:向收受賭注者投注
案件編號:STCC282/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