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男警涉開熱水用花曬淋女友的5歲女兒,致女童臉及身軀等燙傷,事後無及時帶她求醫,令其傷口受感染,前男警昨承認交替控罪虐兒罪,須還柙至10月17日判刑,至於他當時的女友則否認一項虐兒罪受審。女被告今(21日)在區域法院自辯稱,當日接電話後發現女兒在浴室「好似淥親」,見當時的男友替女兒降溫並外出買藥,男友以疫情及影響爭撫養權為由,阻止她帶女兒求醫,她翌日亦曾應男友要求拍下女兒傷勢,得悉男友打算告知業主「係熱水爐故障令個女受傷」。
被問到如此信任男友的原因,女被告自言只有中五學歷,男友則自稱是香港執業的大律師,「佢讀書比我多,如果認識呢方面嘅知識都好正常」,直至男友因本案被捕,她才從報道得知其警員身分。女被告在庭上又透露曾遭男友襲擊及性侵,不過為免事件複雜化,無將之告知警方。審訊明續。
曾任警員的男被告F.S.L(現49歲)昨承認交替控罪的「看管兒童的人虐待或忽略兒童」罪,將於10月17日判刑;女被告W.N.M(33歲)則否認另一項「看管兒童的人虐待或忽略兒童」罪受審,即於2020年5月某日至約2020年7月6日期間,在香港沒有向5歲女兒X提供足夠或適當的醫療。
案件被裁定表證成立後,女被告選擇出庭自辯。她指,2019年11月在交友程式「Uplive」直播時認識男方,二人在同年12月同居於旺角一酒店,2020年1月起搬至北角一單位。
女兒出生5年來首發生悲劇 官質疑為何無法憶起案發日
她憶起案發當日在浴室為女兒洗澡,因電話響起而離開浴室,未幾聽到當時的男友大喊「你唔好搞水掣」,女兒隨即話「好熱」,她見女兒「好似淥親,好驚咁」,未幾男友將花灑調至冷水替女兒降溫,其後稱出門買藥。女被告形容當時腦海一片空白,她沒有相關醫療知識,只懂以冷水為女兒降溫。
法官陳廣池問女被告會否記得案發日子?女被告答稱2020年5月底的某日,惟不記得確實日子。陳官質疑,被告的女兒出生5年來首次發生這樣的悲劇,為何會無法憶起?女被告解釋當刻十分害怕。
男友自稱執業大律師 加拿大讀完書返嚟
辯方大律師David Boyton問女被告為何不尋求專業的醫療協助?女被告表示曾遭男友阻止。她進一步提到,男友自稱持專業急救執照,若在疫情下前往醫院或更危險;其次,當時她正與前夫爭撫養權,男友提醒她若到醫院求診「唔使旨意爭到撫養權」。不過女被告指,男友曾與一位醫生朋友電話聯絡,相信該朋友一直跟進女兒情況,而男友最後亦買了類固醇替女兒塗上。事發翌日,男友要求她替女兒拍下傷勢,「佢當時想同業主講,係熱水爐故障令個女受傷」。
辯方續問為何女被告如此信任男友,女被告自言只有中五學歷,與男友初相識時,他自稱是「香港執業嘅大律師,喺加拿大讀完書返嚟」,女被告便認為「佢讀書比我多,如果認識呢方面嘅知識都好正常」。在陳官提問下,她補充指及後修讀美容相關的專業文憑課程。
全盤信任男友所言 從報道得知警員身分
辯方提起男友過往涉及盜竊首飾一案,女被告憶起,當時男友稱夾萬內的首飾「畀人落降頭,有污糟嘢」,略懂茅山術的他稱可請「師公師伯」將之淨化,因她十分怕鬼,遂按男友指示照做;此外,男友曾向她的友人稱,友人被鬼纏身,提出以兩萬元着「師公師伯」幫忙驅鬼,經協商後最終收款5000元。
女被告續指,搬至北角單位後獲男友告知,女兒曾將食物殘渣及潤唇膏倒入馬桶致鄰居塞渠,須賠償3萬元,她將3萬元交予男友,但不知對方有否轉交鄰居。另一次,男友稱她的信用卡有被盜用跡象,着她交出7張信用卡及密碼,以協助警方調查,當男友因本案被捕後,警方搜屋時在家中的假天花暗格尋得其中兩張,她才發現許多現金透支記錄,合共損失逾20萬元,事後透過傳媒報道才得知男友的警員身分。
辯方問女被告是否全盤信任男友所言,女被告同意。
被盜用信用卡及首飾 亦透露遭襲擊性侵
女被告提到,男友自言是「某社團大佬嘅契仔」,她與對方交往時甚少與親友聯絡,亦不敢使用電話,她又指自己的手提電話號碼曾被更換、所有男性聯絡人資料被刪除,大部分社交媒體帳戶亦遭被告刪去。
作供尾聲,陳官關注男被告對女被告的態度,女被告坦言曾遭對方襲擊及性侵,但不想令事情複雜化,無將事件告知警方,至於將盜竊首飾、盜用信用卡等事和盤托出,只因有證據支持。陳官遂指,那麼女被告肯定十分憎恨男被告,女被告同意。審訊明續,將由控方盤問女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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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陳廣池
被告:F.S.L、W.N.M
控罪: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a)條、看管兒童的人虐待或忽略兒童《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1)條
法律代表
控方:高級檢控官林曉敏
辯方:大律師曾敏怡、大律師David Boyton
案件編號:DCCC335/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