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99日審訊,被告之一的鄒家成今開始作供。鄒家成指,他想參選立法會的目的,是要宣揚「香港民族」理念、爭取「五大訴求」及執行立法會議員職務,包括監察政府、為人民發聲等。鄒解釋他參加初選的原因,是因為選舉本質上是一個廣受市民大眾關注的政治活動,一個宣揚政治理念的好平台,可以宣揚香港民族理念;另外初選本質上是一個去蕪存菁,而且是具競爭性的政治活動,加上他認為「35+」是不可能達至,所以要預期「35-」的未來下,尋求更大制衡行政機關的力量,因此他認為初選是要協助香港人選出最多「具抗爭意志的代議士」進入立法會。鄒比喻為「更新球隊球員嘅諗法」。法官陳慶偉指,「你想要最強隊員在你的隊伍中」,而且不論人數如何,有同一抗爭心態就可以了。鄒同意。
鄒家成續指,新界東首次協調會議上,戴耀廷曾表示會就住共同綱領的項目討論,而達成協議的項目就會變成一份文件,讓大家簽署。鄒指,他當時理解是新界東會有一份協議文件簽署﹐並非各區簽同一份文件。法官陳慶偉聞言指,如果不是各區簽同一份協議文件﹐那會非常古怪,因為各區可能會有不同議程,最後可能會大幅削減「35+計劃」目的或目標的成功機會,問鄒當時有否想過這問題。鄒回答稱,「我當時冇諗咁多,可能因為我由始至終都唔相信35+呢個神話」。他又指,他參加初選是「回歸到我哋嘅初心,就係要宣揚香港民族理念」,因而放下了輸贏考慮,把握平台去宣揚他擁抱的政治理念。【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鄒家成今身穿黑色西裝白恤衫、束黑色領帶出庭,宣誓作供。代表鄒家成的大律師陳世傑其後開始主問。鄒供稱,他今年26歲,本來與母親及4名胞姊同住,父親已離世;他原本在大學讀護理系,2020年4月時向學校申請休學,為參加立法會選舉做準備。鄒指,他想參選立法會的目的,是要宣揚「香港民族」理念、爭取「五大訴求」及執行立法會議員職務,包括監察政府、為人民發聲等。
鄒家成指確立「香港民族」地位是他最大願景
至於為何想爭取「五大訴求」,鄒家成指,從立法會議員職務來說,「五大訴求」是具壓到性民意支持的訴求,而且合情、合理、合法、合憲,並可以在基本法框架下達成,而作為立法會議員應該為人民爭取訴求和發聲;另外從政治角度來說,確立「香港民族」地位是他最大的願景,「香港民族」的核心是「港人治港」,而「五大訴求」背後的精神,是追求民主政制、自由自主、制度公義,即也是「港人治港」的表現,基於他認為「五大訴求」與其政治理念相通而支持。
法官陳仲衡問鄒,對他來說「五大訴求」是甚麼。鄒指,包括撤回《逃犯條例(修定)草案》、撤回「612」暴動定性、釋放所有因為反修例事件被捕的示威者、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暴 、重啟政改達至雙普選。
本土理念同香港民族理念相通 與港獨是不同概念
就着本土派的說法,鄒認為本土派是以本土利益為優先,致力守護本土的價值、文化、語言等,「我認為本土理念同香港民族理念相通」,但與香港獨立是不相同的概念。
鄒家成稱,他在2020年3月底至4月初萌生想參加立法會選舉的念頭,其後有政圈外、認識一些區議員的朋友,告知他戴耀廷和區諾軒正籌辦協調會議,他遂着朋友幫他報名參加會議。陳世傑問鄒,是否知道「35+」的目的是甚麼。鄒回答稱,是為2020年9月立法會選舉而準備的一個工作,目的是爭取立法會過半議席。
法官陳仲衡(陳) 法官李運騰(李) 鄒家成(鄒)
陳:問取得過半議席的目的是甚麼?
鄒:佢本身就係一個目的。
李:為了一個怎樣的目的(end)?
鄒:過半議席
李:接着怎樣?
鄒:理論上就係可以增加多一個談判籌碼。
初選助港人選出最多「具抗爭意志代議士」入立會
就着參加初選的原因,鄒解釋指,第1個原因,是因為選舉本質上是一個廣受市民大眾關注的政治活動,一個宣揚政治理念的好平台,可以宣揚香港民族理念;第2個原因,是初選本質上是一個去蕪存菁,而且是具競爭性的政治活動,加上認為「35+」是不可能達至,所以要預期「35-」的未來下,尋求更大制衡行政機關的力量,因此初選的意義,是協助香港人選出最多「具抗爭意志的代議士」進入立法會。鄒比喻為「更新球隊球員嘅諗法」。法官陳慶偉指,「你想要最強隊員在你的隊伍中」,而且不論人數如何,有同一抗爭心態就可以了。鄒同意。
法官陳慶偉問到,初選的參加者都來自非常闊的政治光譜,參加初選如何能選出最具抗爭意志的「鬥士(fighter)」,是否視乎選舉結果、選民的選擇。鄒稱,「我的確認為一個參選人有冇抗爭意志,係交畀選民決定」,但在競爭之中,參選人亦可以互相質疑和比併。
鄒續指參加初選的第3原因,是因為初選是一個無篩選的選舉,讓參選人獲得民意授權,奉行為民請命的精神。法官陳慶偉質疑「無篩選」的說法,指只有認同「五大訴求」的人才可以參選。鄒家成指,新界東協調會議上,戴耀廷從來沒有提及誰人有或沒有資格參選,而「篩選」一般是指第三方行使公權力阻止人參選,而初選沒有此過程。陳官再質疑,立法會選舉是政府籌辦,選舉主任不算是第三方,又舉例指若有非常知名的建制派人士想參選,戴耀廷也可阻止不讓該人參選。
鄒指,最關鍵是是否行使公權力阻止人參選,但戴耀廷阻止他人參加初選,情況就如社民連的內部初選,也需要是社民連會員才能參加一樣。鄒又補充指,他覺得選舉是參選人與選民之間的事情,行政機關有責任提供一個公平公正的選舉,如果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阻止人參選,行政機關就是第三方。
鄒家成:「我由始至終都唔相信35+呢個神話」
鄒家成續指,他參加新界東協調會議,是純粹想聽聽其他人就選舉有甚麼看法。鄒指,他出席2020年4月14日新界東首次協調會議時,戴耀廷曾在會議上表示,接着下來的協調會議,會就共同綱領的項目討論,而達成到協議的項目就會變成一份文件,讓大家簽署。鄒指,他當時理解是新界東會有一份協議文件簽署﹐並非各區簽同一份文件。
法官陳慶偉聞言指,如果不是各區簽同一份協議文件﹐那會非常古怪(odd),因為各區可能會有不同議程(agenda),例如有些要否決預算案,有些則認為要有磋商空間,有些要「六大訴求」等,最後可能會大幅削減「35+計劃」目的或目標的成功機會,問鄒當時有否想過這問題。鄒回答稱,「我當時冇諗咁多,可能因為我由始至終都唔相信35+呢個神話」。
鄒又指,他預期會有第3次協調會議,因戴耀廷在第2次會議上曾稱若有時間會再開會,所以他沒有查問何時會有協議文件,直至2020年6月9日的初選記者會。
就着決定參加初選,鄒表示,他在參加完第1次新界東會議後,都未有打算參加初選,因為他作為政治素人,知道自己相對於其他候選人的政治資本少,又沒有參選經驗和政黨支持、亦無足夠資金,擔心要用一個半月由無人認識到要勝出初選,是相當困難的事情。不過,他其後與選舉團隊商討,「我哋回歸到我哋嘅初心,就係要宣揚香港民族理念,所以放低贏輸呢個考慮,把握一啲焦點平台去宣揚我哋擁抱嘅政治理念」。【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胡志偉、袁嘉蔚、吳敏兒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
案件編號:HCCC69/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