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47人案第99天|鄒家成在新東第2次協調會議被「焫着」 不滿主持hea處理其動議——把「會積極運用」否決權拿掉「積極」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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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99日審訊。被告之一的鄒家成今午續作供,談及在新界東第2次協調會議上,有關就着「會運用」還是「會積極運用」否決權的討論。鄒指,他當時在戴耀廷提出「會積極運用」否決權後,他便動議用「會」而不要用「積極」兩個字,並要求即場投票,惟當時主持會議的程張迎敷衍他的動議「佢hea緊我」,他不滿程的做法。法官陳仲衡指,鄒因而被「ignited(焫着)」,法庭傳譯員翻譯為「跟住你著燈」,引起全庭大笑。

鄒稱「少少啦」,他當時跟戴耀廷表示「我唔使你講我夠知道作為立法會議員,可以否決可以唔否決啦,我哋唔應該用咁模稜兩可嘅字眼,既然五大訴求咁清晰,政府無喺budget(預算案)回應,咁咪投否決囉」。鄒指,當時討論激烈是因為相對於會議上水靜河飛的氣氛, 但不是面紅耳赤,站起來拍枱的情況。

鄒續指,當時民主黨成員表示反對,認為這個主張會令民主黨失去「中產」及「淺藍」的選票,他質問民主黨成員,「點解經歷完19年(2019)以五大訴求為主軸嘅社會運動之後,你哋仲可以講呢啲嘢,你哋瞓醒未呀?」而戴耀廷其後「打完場」,指日後有時間再討論,轉為討論初選論壇及替補機制事宜;最終會議上沒有就採用「會」還是「會積極」字眼投票,亦沒有就此達成共識。【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代表鄒家成的大律師陳世傑續主問鄒家成。陳世傑問及新界東兩次協調會議所達成的共識,鄒家成指,第1次會議達成了3項共識,包括舉辦初選、「贏咗有得選,輸咗冇得選」、以及出選隊伍數目為「6+1」,即最終民主派是否派7隊參選,視乎民調結果;第2次會議則達成了2項共識,包括舉辦初選論壇,及替補機制為「靈童制」。

就着「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的討論,字眼使用「會運用」還是「會積極運用」,鄒家成指,他是在2020年5月5日新界東第2次協調會議上,從戴耀廷口中才第一次聽到「會積極運用基本法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的說法,當時戴耀廷稱,意思是「可以投,可以唔投(反對票)」。

鄒指,他聞言後便提出動議,用「會」而不要用「積極」兩個字,並要求即場投票,但當時其中一個主持會議的程張迎,「佢敷衍我嘅動議、我嘅睇法,俗啲講,佢hea緊我」,他當時覺得程張迎無視他的動議,想直接討論下一個議題。鄒表示,對他來說,程張迎主持會議的方式,才是令討論激烈的原因。

法庭傳譯將「焫着」譯「著燈」 哄堂大笑

由於法庭傳譯員將「討論激烈」譯作「heated exchanges」,陳世傑問到「熱力(heat)」來自哪裡。

大律師陳世傑() 鄒家成(

:激烈(heated)?「熱力(heat)」來自哪裡?

法官陳慶偉:because 程張迎 「hea」 him

(引起庭人各人發笑)

:我不滿佢主持會議嘅做法,但係佢具體講咗啲乜嘢,我覺得佢敷衍緊我,我真係唔記得。

法官陳仲衡:then you are ignited (你之後就被焫着)

(法庭傳譯員翻譯為「跟住你着燈」,將「ignited 」翻譯為「着燈」,引起全庭大笑)

:少少啦

法官陳慶偉:(笑着說)He was young, understandable(他當時年輕,可以理解)

:跟住我解釋,我同戴耀廷講,「我唔使你講我夠知道作為立法會議員,可以否決可以唔否決啦,我哋唔應該用咁模稜兩可嘅字眼,既然五大訴求咁清晰,政府無喺budget(預算案)回應,咁咪投否決囉」。

法官陳慶偉:(笑着說)當然你當時有較現在大一點聲量

( 再次引來庭上大笑)

:我宜家內在都激動㗎。其實嗰個激烈咗呢,係相對於嗰個水靜鵝飛嘅氣氛,真係未去到面紅耳赤、企哂起身、拍哂枱、講哂粗口咁。跟住戴耀廷回應,「咁你意思即係點?」佢係冷靜嘅,呢part ok?

法官陳慶偉:If you are ok I am ok.(你可以我就可以)

民主黨怕失淺藍票 鄒問:「你哋瞓醒未?」

鄒家成指,他隨後再重複一次他的動議,認為應用「會」的字眼,其後有人提出反對,「一個代表林卓廷,一個話佢係民主黨嘅人,但冇講係代表林卓廷」,二人均是男士,但他不認識2人,「唔知邊個打邊個」,直至在法庭聽證供,才得悉有機會是莊榮輝及李永成。鄒表示,他不記得當時的對話次序,只記得民主黨成員提及,他的這個主張會令民主黨失去「中產」及「淺藍」的選票,又稱民主黨中委會沒有授權他投票 。不過,這些說話是二人中誰說出口,他已不記得。

鄒續指,他當時回應民主黨成員稱,「點解經歷完19年(2019)以五大訴求為主軸嘅社會運動之後,你哋仲可以講呢啲嘢,你哋瞓醒未呀?」又問民主黨成員究竟辦初選的意義是甚麼。法官陳慶偉指,民主黨代表當時是否沒有回應,鄒表示同意。

協調會議沒就否決預算案字眼達共識

鄒又指,當時的討論主要與審視財政預算案的標準有關,指當時民主黨成員提出很多模稜兩可的標準,稱「做呢樣、做個樣,又投反對票呀?」但鄒表示不記得對方所舉的例子,但同意是類似建醫院和學校之類的例子。

鄒指,當時有其他人也有發表意見,但他不記得是甚麼,由戴耀廷提出此議題至發生爭論﹐大約歷時15至20分鐘。鄒稱,戴耀廷其後「打完場」,指日後有時間再討論,並指時間有限,就擱置了此議題,轉為討論初選論壇及替補機制事宜。

法官陳慶偉問鄒,當時戴耀廷是否為了迎合兩極意見才採用「積極」的字眼?鄒表示,他不認為戴在新界東第2次協調會議有這樣的意思,但記得戴在「打完場」 時稱,「積極」比「無」是行前了一步。至於為何戴會在一開始用「會積極運用」字眼,鄒表示不知道原因。鄒又指,最終會議上沒有就採用「會」還是「會積極」字眼投票,亦沒有就此事達成共識。

「我坐監之後先知陳寶瑩個樣係點樣」

法官陳慶偉問鄒,當時有否用手指指着他們,指他們「行禮如儀」。鄒表示他印象中是有其他人講,指控傳統民主派,但非針對民主黨。鄒又指,他當時有用「肢體語言」,沒有「肢體衡突」。陳官又問到,社民連的陳寶瑩當時有否站起來反對,鄒表示他記得當日社民連是吳文遠出席,印象中陳寶瑩兩次新界東協調會議都沒有出席。但鄒其後改稱,「其實我係坐監之後先知陳寶瑩個樣係點樣」引起哄堂大笑,坐在家屬席的陳寶瑩亦忍俊不禁。

鄒指,他不記得曾否有社民連代表稱,如果政府落實「全民退保」的話,社民連會支持預算案,但記得反對他的動議的人,只是民主黨代表;另一方面也有人支持他的說法。

官要鄒家成畫出會上桌子擺放和坐位圖

鄒家成作供期間一度形容當時新界東第2次會議地點的大小,法官李運騰評估約400平方呎,鄒又在法官陳慶偉要求下,即場在法庭內用紙筆畫出當日桌子的擺放方式,及他與何桂藍、區諾軒、戴耀廷、程張迎、以及主要與他爭論的民主黨代表的位置。(請見參考圖)

另外,鄒家成表示,他從沒有收到過題為「35+計劃」和「 35+計劃——民主派新界東協調機制協議」文件,會議上亦沒有提及或傳閱這兩份文件。法官陳慶偉問到,初選組織者曾否問鄒的電話號碼。鄒家成表示,在第2次會議完結後,他曾向戴耀廷表示他會參加初選,以及就會議上不禮貌態度向戴道歉,戴其後曾着人問他的電話號碼。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胡志偉、袁嘉蔚、吳敏兒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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