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47人案第96天|陳志全供稱 據他的經驗無論政府說「會考慮」還是「積極考慮」 其實也是不會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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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96日審訊,被告之一的陳志全作供。陳志全指,他沒有出席新界東兩次協調會議,而是由其助理蘇浩代表出席,就人民力量執委會2020年5月的會議記錄,陳指當中有關新界東協調會議的部分,是蘇浩的匯報內容。就着新界東協調的議席數目,他認為民主派在新界東取得6席已經是「奇蹟」。法官陳慶偉問「對你來說,6+1(席)是幻想(fantasy)?」陳回答稱,「真係,簡直係痴線呀,因為6已經係奇蹟嚟架喇……我當時諗,喂,你唔好以為你識協調你識棄保,人哋建制派都識協調⋯⋯你點可能⋯⋯對6有任何痴心妄想,6都有可能唔穩陣㗎喇」。

至於會議記錄中提到新界東「由『會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轉為『積極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陳志全指是當時蘇浩匯報會議上有相關討論,而非一定會如此更改,但他當時沒有太關注此事,因為認為兩者沒有太大分別,「對我嚟講⋯⋯反而加咗『積極』係更加著緊件事」。他指,因為當政府稱「考慮」和「會積極考慮」, 「會積極考慮係行多咗一步咁樣」,不過根據他的經驗,無論政府說「會考慮」還是「積極考慮」,其實也是不會考慮。旁聽席人士聞言發笑。

另外,陳志全今一度提到Facebook專頁時,法庭傳譯員將「專頁」譯作「page」,法官陳慶偉糾正指是「professional,專業」,法官陳仲衡聞言向陳志全釐清意思。陳志全稱,「唔係唔係,page,專頁」。【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新東喺9席入面攞到6席已經奇蹟」

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續主問陳志全。陳指,他沒有出席新界東兩次協調會議,而是由其助理蘇浩代表出席。馬維騉展示人民力量執委會2020年5月13日的會議記錄,陳指當中有關新界東協調會議的部分,是蘇浩的匯報內容。會議記錄提到「新東原本用最嚴謹的方式,報名前已選定名單⋯⋯」,陳志全回應當中「嚴謹」所指的意思,「新東喺9席入面攞到6席已經奇蹟嚟,所以我嘅理解就冇咩好拗嘅,新東個目標議席應該係6席」。

法官陳慶偉問「對你來說,6+1(席)是幻想(fantasy)?」陳回答稱,「真係,簡直係痴線呀,因為6已經係奇蹟嚟架喇⋯⋯我當時諗,喂,你唔好以為你識協調你識棄保,人哋建制派都識協調,人哋嗰個機器仲精密過你、個棄保仲精密過你,你點可能⋯⋯對6有任何痴心妄想,6都有可能唔穩陣㗎喇」。陳志全又表示,民主派當時在新界東能有6席是很難得先得到的結果,不但難以保持6席數目,其他區想複製結果也很困難。

至於會議記錄中提到新界東「由『會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轉為『積極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陳志全指是當時蘇浩匯報會議上有相關討論,而非一定會如此更改。陳續指,他當時沒有太關注此事,因為認為「會運用」和「會積極運用」沒有太大分別,他直至在法庭上才得悉曾有爭拗。陳又稱,「對我嚟講……反而加咗『積極』係更加著緊件事」,因為當政府稱「考慮」和「會積極考慮」, 「會積極考慮係行多咗一步」,不過根據他的經驗,無論政府說「會考慮」還據「會積極考慮」,其實也是「不會」。旁聽席人士聞言發笑。

陳志全指沒考究「會運用」「會積極運用」字眼

法官李運騰及陳慶偉問到,新界東是否原本有決定用「會運用」 字眼,後來才轉為「會積極運用」,陳指表示他沒有考究,因為與初選機制無關,亦非要有約束力行動要求大家應如何投票。

就着〈墨落無悔〉聲明,陳志全表示,2020年6月10日晚上在「碌」Facebook時,見到何桂藍的〈墨落無悔〉聲明帖文,就此聲明中的兩點,他閱讀後覺得「冇咩特別、冇咩問題」,遂問譚得志會否也一起簽署,譚同意後,他便將他和譚的名字加上聲明並在Facebook發帖文。

馬維騉問陳志全,當時是如何理解〈墨落無悔〉聲明內容。陳指,開首的「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當時大部分民主派政治人物都認同「五大訴求」;至於「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他則認為當然要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而否決財政預算案則是立法會其中一個能力,當然議員可以運用這個權力着政府回應。不過,陳認為這項聲明沒有要求綑綁立法議員統一要否決預算案。

至於聲明第2點,「我認同若支持度跌出各區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陳志全認為這較第1點更加重要,因為有質疑初選參選人「輸咗唔認數」,認為此質疑對整個民主派都並非好事,因為有機會會導致選民不在初選投票 ,認為此聲明正好回應這個問題。

就着〈墨落無悔〉聲明提到「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陳表示他沒有出席新界東的兩次協調會議,而據其助理的匯報,共識是在辦初選、議席數目、替補機制、以及舉行論壇。

傳譯譯對FB「專頁」 法官糾正為「專業」

馬維騉一度問到「碌」Facebook的意思時,陳志全解釋一般來說政治人通常有兩個Facebook帳戶,一個是個人帳戶,一個是專頁。法官陳慶偉問,是否即一個是私人的,一個則是公開的。陳志全解釋,個人帳戶是要加朋友才看到帖文,專頁則追蹤就可以。當法庭傳譯員將「專頁」譯作「page」時,法官陳慶偉糾正指是「professional,專業」,法官陳仲衡聞言向陳志全釐清意思。陳志全稱,「唔係唔係,page,專頁」。

馬維騉其後問及陳志全有簽署的初選提名表格,當中聲明部分的第2點,「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陳志全指,他的理解同樣是據其助理的匯報,「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即是會用公民投票作協調、 目標議席6席、替補機制用靈童制、舉辦論壇等;至於「目標」則是成為議員後要努力爭取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胡志偉、袁嘉蔚、吳敏兒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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