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47人案第91天|何桂藍指形容中共是「極權」乃客觀描述 「香港人唔希望活喺一個方方面面都受政權嚴格控制嘅制度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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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91日審訊,被告之一的何桂藍第6天作供。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提到何在初選論壇說「抗擊中共極權」的意思,是帶貶義還是指出中共事實上是極權,一度引起法官陳慶偉質疑兩個說法的分別,Beel指「極權」意思是獨裁、一黨專政,陳官反問日本和俄羅斯是否按此邏輯也是極權,認為不是要辯論是貶義還是事實,法官李運騰亦指,只關注被告當時的想法。(詳見下文完整對話)何桂藍則表示,形容中共是「極權」是一個客觀描述,「總之香港人係唔希望活喺一個方方面面都受到政權嚴格控制嘅制度之下,我相信呢個係非常清楚嘅」。

何在facebook一篇2020年6月的帖文寫到「攬炒必然對我方有成本,但我哋要佢哋輸得更加甘⋯⋯」,何今解釋指,如果政權不回應香港人明確表達的政治意志,是相當於破壞整個制度的正當性,香港人雖未必一定直接對政權造成「損傷」,但會將政權推向選擇鎮壓還是回應民意的位置,「所以攬炒作為一個諗法,其實係建基於一個假設,就係假設中共一定會overreact(反應過度),會做一啲其實佢要解決個問題,根本唔需要做到咁盡嘅嘢」。她又指,「既然佢選擇去破壞呢個嘅制度,咁佢當然要承受番佢呢個選擇嘅代價啦」。【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續主問何桂藍,Beel問及何在初選論壇上提及「破局」、「突破中共畀香港嘅死局」的意思。

何解釋指,「破局」來自政治理論,意指政權會建立一些結構(structure),既指體制(institution)同時,也是講一些敘述性(narrative)的東西;即政權會設很多限制,與此同時會令民眾心理上覺得自己是受到局限,要民眾面對現實、接受完全沒有任何其他選擇(alternative),「喺呢個情況下,一但民眾見到有alternative,見到官方嘅講法唔係唯一嘅講法 ,官方呈現嘅現實唔係唯一嘅現實,咁政權對民眾無論喺實際上或者心理上個種控制就會失去」。

抗爭是建立「反結構」 不按政權遊戲規則行事

何續指,一般來說抗爭就是建立一個「anti-structure(反結構)」,當政權指不准做甚麼或限制一些自由,強制要求所有人都跟同一套遊戲規則行事時,如果抗爭者可以離開這些規則,按自己行動行事的話,就能打破政權所設的結構(structure),這亦是「破局」的意思。

何稱,在2020年6月時,她眼中的「死局」是國安法要在港實施,當時整個社會都很恐慌,覺得「做咩嘢都冇用,做咩嘢都只係送頭」,但她當時想嘗試說服香港人,並非有國安法香港就完全沒有希望甚麼也做不到、沒有抗爭餘地,而是仍有抗衡的方法,其中一個方法就是透過選舉取得最大的民意授權(mandate)。

法官李運騰問到,何桂藍當時是否覺得在國安法下,仍有合法的事情可以做。何表示,她當時覺得抗爭有很多形式,而選舉是最多人參與,她承認曾擔心或者已認定一些議會的審議行為,有可能違犯國安法,「但我冇估到亦都冇諗到﹐㩒個反對制就會犯法,作為生活咗喺香港30年嘅人,我覺得呢件事簡直係匪夷所思」。

選舉論壇說「抗擊中共極權」 官質疑「極權」定義

被問到她在選舉論壇中說「抗擊中共極權」的意思,何桂藍指,極權(totalitarianism)既是一個批評,但學術上亦有定義,她指極權英文中的「total」可理解為「total control(完全控制)」,政權可以監控和控制所有事情。

Trevor Beel(Beel) 何桂藍() 法官陳慶偉() 法官李運騰() 

Beel:你當時是帶貶義還是指出中共事實上是極權?

:老實說,我認為兩者沒有分別

Beel:如果說美國是極權,可能就是貶義,因為事實上它不是;而如果事實上該政權是極權,就不會是帶貶義了,只是單純說出事實

:這有點困難,你怎樣定義極權?

Beel:極權直接來說……就是獨裁,一黨專政

:那日本是不是極權?

Beel:不是,因為它們有國會制度,有選舉,也有不同政黨

:那俄羅斯呢?

Beel:是的,俄羅斯是極權

:俄羅斯也有國會

Beel:但它們只有一個黨

:日本也是,基本上只有一個黨

:唔係㗎,日本有共產黨㗎

:這就是我們現在面對的困難,不是要辯論到底是貶義還是事實

:我們最終只關注被告當時的想法,不是關注學術上的定義,不要被學術爭論分了心。

Beel其後再問,何論壇上說「中共極權」的意思。何表示,形容中共是「極權」是一個客觀描述,「總之香港人係唔希望活喺一個方方面面都受到政權嚴格控制嘅制度之下,我相信呢個係非常清楚嘅」。

解釋「攬炒的哲學」「抗爭唔係求死,係求生」

就着何桂藍2020年6月29日一篇Facebook帖文——〈香港人,千其唔好睇少自己——攬炒的哲學〉,Beel問「攬炒的哲學」指的是甚麼。何稱,當時很多抗爭者有自毀傾向,很強調犧牲和死 ,因為他們質疑壓逼下還可以做甚麼,但她不同意此想法,想強調「抗爭唔係求死,係求生嘅」,當中共「炒到埋嚟」的時候,香港人的求生意志可以打開新的空間,所以她認為,「犧牲」或者像區諾軒所說的絕望情緒,是抹殺了2019年社會運動的「創造性」。她又指,2019年有人認為「做咩都係送頭喇」,但她強調抗爭一方是有很強的理性基礎。

同一篇帖文又寫到「佢一樣要遍體鱗傷,焦頭爛額。攬炒必然對我方有成本,但我哋要佢哋輸得更加甘⋯⋯」,何指如果香港人已經明確表達了政治意志,但政權依舊不回應,是相當於破壞整個制度的正當性,而香港人未必一定直接對政權造成「損傷」,但會將政權推向選擇鎮壓還是回應民意的位置,「所以攬炒作為一個諗法,其實係建基於一個假設,就係假設中共一定會overreact(反應過度),會做一啲其實佢要解決個問題,根本唔需要做到咁盡嘅嘢」。

何續指,即使香港人完全不爭取、不遊行示威,香港的民主化本身也是中港的憲制責任,但當政權可以聆聽民意時卻選擇不聽,無人迫政權選擇鎮壓,「既然佢選擇去破壞呢個嘅制度,咁佢當然要承受番佢呢個選擇嘅代價啦」。

不應屈服於議會內的制度暴力或肢體暴力

何桂藍2020年7月9日另一篇Facebook帖文〈唔抗爭,選你入去做咩?〉,提到「『武鬥』是議會抗爭的必備元素」。何解釋指,當議會內其中一派的人不停使用暴力,阻止另一議員履行職責的時候,不論是立法會主席嘅武斷、制度上暴力,還是建制派及保安的肢體暴力,她都認為不應該屈服於這些暴力。她又指,當建制派議員,硬拖議員倒地、在地上拖行民主派議員時,都應該要阻止,而非要守住一個溫和形象,由得該被名議員獨自面對暴力。

Beel問何,是否意思是要以暴力回應暴力,要在立法會打鬥?何稱,首要是制止建制派行使暴力,成功制止則無需繼續,「因為個個情況,保安係唔會幫你,佢會打埋你一份」,旁聽席眾人聞言發笑,何即稱這非笑話,指保安員會戴戰術手套進入議事廳。法官李運騰則問何,是否不會考慮選擇退開?何則回應指,「我會認為做番佢哋想阻止我做嘅野,即係履行番我嘅議員責任都好重要,冇理由因為佢哋行使暴力,我就放棄我作為議員要做嘅嘢」。

法官李運騰再問到,既然何覺得議會不能正常議政、監察政權的能力不足夠、不能影響政策制定等,那她預期立法會議員要在立法會內做甚麼呢?何稱,是用非常僅餘等權力,至少可以指出政策的所有問題,例如「做數」及隱藏開支的地方,披露問題後若議案仍然獲通過,全香港也會見到問題。

聆訊明續。【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胡志偉、劉頴匡、袁嘉蔚、吳敏兒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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