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47人案第90天|何桂藍自辯稱 初選論壇「所謂鬥黃係好重要嘅路線辯論」 初選參選人除追求民主外 「基本上都真係冇咩common gro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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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90日審訊,被告之一的何桂藍第5天作供。談到初選論壇,何桂藍認為「所謂鬥黃其實係好重要嘅路線辯論」,因為過往選舉論壇只集中質問建制派,而沒有處理過民主派自己的分歧。她又指,出席新界東論壇的初選參選人,「除咗大家都係追求民主之外 ,基本上都真係冇咩common ground(共同之處)」,她亦不唔同意用一個協議統合所有人的觀點,並要各人都跟從。Beel問何,是否覺得要有「共同綱領」是不切實際,又或者如果可以,想包括甚麼在「共同綱領」之內?何稱,「好難宜家咁樣兜番轉頭去睇」。

何桂藍在初選論壇被主持介紹為「立場姐姐」,而何當時亦稱此名稱,是「屬於成場運動」。何今表示對此稱呼不太受落,解釋「屬於成場運動」的意思,是「如果你喺呢個運動出咗名,有好高知名度,會成為你好好嘅asset(資產),尤其是喺選舉,我會形容係名聲嘅暴發戶」。不過她續指,「立場姐姐」這名字非常尷尬,認為公眾關注她,是因為她直播抗爭者行動,公眾是關注行動及抗爭者,但又無法知抗爭者是誰,所以她認為積聚在「立場姐姐」名字上的政治能量非常大,但這股能量並非因她本人而積聚,而是因無名抗爭者的行動帶予香港人的感受「聚合而成嘅一個icon」。【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續主問何桂藍。何稱,國安法後她的所有宣傳單張,由談初選意義、9月選舉部署的話題,改為專注寫有關國安法的影響,但沒有提及過「五大訴求」或「否決財政預算案」。

2019年社會運動精神 每個人不再有倚靠他人心態

何的宣傳單張上寫道:「參與議會戰線,不是因為仍相信制度,而是因為相信香港人,絕不會甘心向極權屈服,相信香港人,有不惜代價但求破局的決心。」何桂藍今解釋指,2020年5月時宣布會有國安法,美國亦作出了一些反應,「攬炒」已經發生,她想用「破局」來延續,「局」是指當權者設立很多不公平的規矩, 「然後威脅你一定要跟住佢嘅呢啲規矩嚟玩,佢會令你覺得呢個就係現實,係冇alternative(選擇)嘅」,但若香港人夠齊心的話, 可以突破這些規矩,令當權者無辦法再透過這些規矩來控制香港的局面,當權者就思考要回應民意,還是思考新方向去重新掌握局面。

至於單張中又寫到「當香港正式步入『攬炒』年代」,何解釋指當時中國和美國都分別有動作,

不少人認為已是「大國角力嘅level(層次)」,而關注美國政治多於香港政治,在想美國可以如何對付中共,香港很多人覺得香港只是一隻「棋子」,甚至有很多人覺得應該主動迎合這個「棋子」角色,但她不同意,認為這只是將香港人對政治明星的倚賴,轉移到美國身上,但2019年社會運動的其中一個精神,是在於每個人都不再有倚靠他人的心態,而是去想自己可以做些甚麼,她認為香港人應該繼續堅持自己的抗爭。

過往選舉論壇集中質問建制派 從沒處理過民主派分歧

談到初選論壇,何桂藍認為「所謂鬥黃其實係好重要嘅路線辯論」,因為初選論壇是只有民主派參與,與過往集中質問建制派的選舉論壇不同,而且民主派自己的分歧沒有處理過。她又指,出席新界東論壇的初選參選人,「除咗大家都係追求民主之外 ,基本上都真係冇咩common ground(共同之處)」,她亦不唔同意用一個協議統合所有人的觀點,並要各人都跟從。

何早前曾指,她曾提出應讓選民公投「共同綱領」,她今指,如果選民不投票,就不會用心留意相關的討論,選民有份投票去決定,才會理解相關討論後自行作判斷。她又指,「我會形容否決財案之所以冇喺2020年形成好多嘅討論,因為當時輿論將呢樣塑造成抗爭派同其他黨派之間嘅二元紛爭,將所有嘢focus喺派系之間嘅爭論之上,唔係件事嘅本質,如果選民當時係可以討論究竟民主派入到立法會應該點樣,我相信2020成個討論會好唔同」。

Beel問何,是否覺得要有「共同綱領」是不切實際(unrealistic),又或者如果可以,你想包括甚麼在「共同綱領」之內?何稱,「好難宜家咁樣兜番轉頭去睇」。

不太受落「立場姐姐」稱呼 指稱呼「屬成場運動」

Beel其後提及,何桂藍在初選論壇被主持介紹為「立場姐姐」,而何當時亦稱「立場姐姐呢個名,唔淨係屬於我,亦都屬於成場運動」,問何當時的意思,又指何對此稱呼似乎不太受落。何同意對稱呼不太受落,解釋此稱呼「屬於成場運動」的意思,是「如果你喺呢個運動出咗名,有好高知名度,會成為你好好嘅asset(資產),尤其是喺選舉,我會形容係名聲嘅暴發戶」。不過她續指,「立場姐姐」這名字非常尷尬,認為公眾關注她,是因為她直播抗爭者行動,公眾是關注行動及抗爭者,但又無法知抗爭者是誰,所以她認為積聚在「立場姐姐」名字上的政治能量非常大,但這股能量並非因她本人而積聚,而是因無名抗爭者的行動帶予香港人的感受「聚合而成嘅一個icon」,因此她認為所以「立場姐姐」是屬於運動。【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胡志偉、劉頴匡、袁嘉蔚、吳敏兒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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