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47人案第88天|新東就「會」還是「會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權力沒結論 何桂藍稱「積極」是選舉用語 讓欲參選人能夠「彈出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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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88日審訊,被告之一的何桂藍今續作供。何指,新界東第2次協調會議就着「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的部分,使用「會運用」還是「會積極」字眼問題沒有結論;並指出「積極」是選舉常用語,多年來政界欲參選的人會自稱「積極參選」,是一個能夠讓人「彈出彈入」的字眼,「戴耀廷喺呢件事上genius(天才)嘅地方唔係(積極)呢兩個字,而係之後嗰兩句」。

何續指,眾所周知基本法賦予立法會很多權力,她理解戴耀廷草擬這句的想法,「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只是用來形容基本法賦予的權力有甚麼,即只要運用過立法會權力,就達成了承諾的要求,「簡單嚟講,佢寫咗句咩都冇講過嘅嘢出嚟,因為議員會運用基本法賦予議員的立法會權力⋯⋯係一句tautology(同義反覆句)」,因此前方用「積極」還是「會」根本不太重要;而戴耀廷用這句包括所有人的想法,「出奇蛋咁囉,滿足晒所有人嘅願望」。【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新界東2020年5月5日舉行第2次協調會議,何桂藍指,參加者與第1次會議人數相若,歷時約2小時;她沒有印象戴耀廷曾在會議上提及「攬炒十步」或有人問及戴撰寫有關「攬炒十步」的文章。

何稱,她有特別留意不同政黨派甚麼人出席會議,因為根據2018年民主派立法會補選初選的情況,有些政黨會派一些在黨內不能做決策的代表出席協調會議,在會上發表意見甚至簽名,但之後政黨內有決策能力的人又可能會不承認該些說法,政黨的中層人士又會公開將一些說過的事情,說成是部分人的責任。

第2次協調會議不見較大政黨候選人 奇怪跟一些「唔sure嘅人」討論

何續指,當時新界東第2次協調會議仍然不見較大政黨的候選人出席,她因而覺得很奇怪,並指出整個協調過程都沒有見過民主黨林卓廷、公民黨楊岳橋、社民連梁國雄及人民力量陳志全,而是跟一些「唔sure嘅人」討論。

她又表示,沒有印象社民連陳寶瑩當時是否在場,但社民連的吳文遠在場,「仲講咗非常多嘅嘢,我知道一定唔係長毛(梁國雄)諗法」,又指幸好社民連的黃浩銘不在場,否則會議可能要開至凌晨3時。庭上旁聽席眾人聞言大笑。何續指,至初選論壇才第一次與各參選人見面,「佢哋(有政黨參選人)自己黨入面啲大佬係點樣諗,我完全冇辦法certain(肯定)」。

通過訂立國安法後 曾有政黨提取消初選論壇

何桂藍指,新界東第2次協調會議有些議題是沒有結論,而2020年5月28日通過訂立港區國安法的決定後,有政黨向戴耀廷表示不如取消舉辦初選論壇,即是本來無人異議的選舉論壇也有變數,因此她當時以為會有更多機會討論,但最後在初選提名期前,都沒有再開會或有其他方式討論。

何指,第2次協調會議主要有兩個議題未有結論,包括就着「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的部分,使用「會運用」還是「會積極」字眼問題,以及新界東最後出選名單是「6」還是「6+1」的問題。何稱,就着使用「會」還是「積極」字眼的討論不算激烈,只是較多人有表達意見,但每人也只是發言1至2次;而趙家賢早前作供指有人討論期間站起來,她則沒有印象有如此情況。

何續指,當時鄒家成與前沙田區區議員李永成爭拗了約10多分鐘,「但李永成唔係選㗎,我唔知佢嚟做咩嘢」,又指李永成自我介紹是地區人士來「睇吓」;而其後大家似乎對此議題失去興趣,最後有人稱剩餘時間不多,轉為討論出選名單數目。

就着「會運用」還是「會積極」字眼問題,何稱,她在被告席聽審時已經「想答呢個問題好耐」。她指,「積極」是選舉常用語,欲參選的人會自稱「積極參選」,因為一宣布參選就要開始計算選舉經費,多年來政界都是用「積極」一詞,就是要準備參選,過去亦有「積極參選」的人試水溫後沒有參選,因此是一個能夠讓人「彈出彈入」的字眼,「我自己覺得用『積極』嘅效果,就係坊間會覺得『丫!係㗎喇』,但事實你乜都冇應承」。

何指戴耀廷天才之處不在兩字眼 是在之後兩句

法官陳慶偉稱,「會積極」似乎是戴耀廷用作迎合與會者對此事的不同意見。何桂藍指,「戴耀廷喺呢件事上genius(天才)嘅地方唔係呢兩個字,而係之後個兩句⋯⋯『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她續指,眾所周知基本法賦予立法會很多權力,她理解戴耀廷草擬這句的想法,「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只是用來形容基本法賦予的權力有甚麼,即只要運用過立法會權力,就達成了承諾的要求,「簡單嚟講,佢寫咗句咩都冇講過嘅嘢出嚟,因為議員會運用基本法賦予議員的立法會權力⋯⋯係一句tautology(同義反覆句)」,因此前方用「積極」還是「會」根本不太重要。

何指,當時建制派、文匯報和大公報,都提到否決財政預算案會是DQ的理由,因此她認為戴耀廷如此草擬的動機,是想避免參選人被DQ,「我一定會用基本法賦予嘅權力,我咪冇違反基本法囉」,戴耀廷用這句包括所有人的想法,「出奇蛋咁囉,滿足晒所有人嘅願望」。

何續稱,她跟進選舉新聞多年,很習慣這些選舉用語,故此本來沒有為意用「會」或「積極」的分別,但當鄒家成在會議上提出想用確定一點的字眼時,她便感有些慚愧,所以幫口贊成用「會」的字眼。

聆訊明續。【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胡志偉、劉頴匡、袁嘉蔚、吳敏兒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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