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84日審訊,被告之一、民協前主席施德來今續作供。法官李運騰引述施德來在選舉論壇的發言,提及「……要攬炒呢個林鄭,攬炒呢個政府,特別係否決兩次財政預算案」。施解釋他當時要顯得進取,但若他做到議員,會跟從民協的決定投票。李官問,是否即施當時在說一些相反的說話。施表示,「談判策略、爭取籌碼,唔會就咁講出嚟,因為講咗即係林鄭知你底牌,自然覺得民主派過到半都唔會回應『五大訴求』⋯⋯市民係爭取『五大訴求』而唔係否決財政預算案,所以最終林鄭冇回應『五大訴求』,市民見到我哋盡咗力去同林鄭磋商、爭取、甚至乎有啲威迫都好,我覺得做咗努力就冇欺騙選民」。
法官陳慶偉就施指與林鄭的磋商,一度問施「考慮到林鄭的性格,你覺得她會回應『五大訴求』嗎?」施德來回應指,「就算佢對於五大訴求冇一樣應承都好,我認為佢至少欠香港人一個道歉。」就論壇上的表述和答案,施德來指,「基本上呢個選舉論壇好多題目我都諗唔到﹐所以都係臨場諗一啲用語應對,喺呢個論壇我最主要講一句說話,我喺呢度講咗幾次,無論開頭、結尾、中間我都有,就係『我好鍾意香港』」。施在說最後一句時哽咽,其後用手抹臉。【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35+初選論壇以外、九龍東2020年7月4日舉行第2次選舉論壇,施德來在論壇上稱「我哋都承諾議會過半,我哋會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攬炒林鄭,林鄭下台,迫使呢佢回應五大訴求。」代表施德來的大律師黃廷光問施,為何要說兩次否決預算案。施回答指,否決預算案是談判籌碼,希望林鄭對「五大訴求」有進一步回應,但他實際上不會這樣做。他又指,他要表現得「似係民主派一啲」,因為民協很多時予人感覺「好唔民主派」,所以在選舉論壇上,他會使用「同路人」、「抗爭陣營」等字眼。
法官李運騰又引述施德來在該次論壇的另一則發言,「我哋今日如果做到35+ 我諗每一個人就已經唔係再代表自己嘅政黨呀,因為我哋全部呢都係透過一個配票嘅方式,一個抗爭陣營嘅整體去攞到一過半嘅議席嘅。……咁喺呢個時候嘅話,我哋要重要有一個精神,去繼續係要攬炒呢個林鄭,攬炒呢個政府,特別係否決兩次財政預算案」,指施沒有提及會考慮預算案的內容投票。
市民爭「五大訴求」 施德來:「我覺得做咗努力就冇欺騙選民」
施稱,他當時要顯得進取,但若他做到議員,當然要跟從民協的決定投票。李官問,是否即施當時在說一些相反的說話。施回應說:「談判策略、爭取籌碼,唔會就咁講出嚟,因為講咗即係林鄭知你底牌,自然覺得民主派過到半都唔會回應『五大訴求』」。施不同意這是欺騙選民,再次強調否決財政預算案是爭取手法,目標是爭取回應「五大訴求 」,「市民係爭取『五大訴求』而唔係否決財政預算案,所以最終林鄭冇回應『五大訴求』,市民見到我哋盡咗力去同林鄭磋商、爭取、甚至乎有啲威迫都好,我覺得做咗努力就冇欺騙選民」。
法官陳慶偉就施德來指與林鄭的磋商提問。
法官陳慶偉(陳) 施德來(施)
陳:與林鄭的磋商,她是否會派政務官(AO)來跟你談?
施:我相信有咁嘅情況
陳:你會否同政務官表示,「如果不能達至『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我們就兩次否決預算案」?
施:有機會。
陳:為何你要這樣跟他/她說?
施:如果要詳細啲諗,可能有唔同階段嘅商討,就算「五大訴求」,佢嘅回應方式都有好多種。
陳:考慮到林鄭的性格,你覺得她會回應「五大訴求」嗎?
施:就算佢對於五大訴求冇一樣應承都好,我認為佢至少欠香港人一個道歉。
官問「攬炒」對象是否中共 施德來:否決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
施德來又解釋他用「攬炒」這字眼,指是選舉用語,意思是透過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的程序,去爭取「五大訴求」。法官陳仲衡指, 「攬炒」是涉及兩方的事,問施所指的另一方是誰。施稱是指民主派的議席和林鄭的位置,因為第一次否決預算案、解散立法會後,民主派就會失去議席,需要重選才可以返回議會,如果民主派重選後成功返回議會,林鄭便須按《基本法》第52條下台。施同意這個過程會對民生有影響,因此他一直指只是談判籌碼,「我唔會想真係咁做」。
法官李運騰問,施所指的「攬炒」對象是否中共。施則指,很多人都沒有看過「攬炒十步」,而在2020年6月時的語景,「當大家問你支唔支持攬炒,即係講緊你支唔支持否決財政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
法官李運騰另指,施德來在論壇上曾提及國際社會去制裁中共,問施當時是否有意識到國安法有關於勾結外國勢力的控罪。施指,他當時是分析如果政府大規模DQ(取消參選者資格)的情況下,國際社會就會有一個制裁的原因,但他沒有想法或行為要國際制裁中共,亦相信政府是不會大規模DQ,甚至乎不會DQ他本人;這句說話只是想顯示他「好硬淨、進取」的感覺。李官追問,國際社會去制裁中共的說法,是否來自「攬炒十步」。施稱與「攬炒十步」無關。
「喺呢個論壇我最主要講一句說話⋯⋯『我好鍾意香港』」
代表施德來的大律師黃廷光問,論壇上的表述和答案是否施自己事前準備。施回答指,「基本上呢個選舉論壇好多題目我都諗唔到﹐所以都係臨場諗一啲用語應對,喺呢個論壇我最主要講一句說話,我喺呢度講咗幾次,無論開頭、結尾、中間我都有講,就係『我好鍾意香港』」。施德來說「我好鍾意香港」時哽咽,其後用手抹臉。黃廷光問施是否需要一點時間,指施似乎有些情緒,施作「OK」手勢,表示可以繼續。
黃廷光其後問及施的宣傳單張,提到「抗極權 衛我城」,施指 「極權」意思是指一種打壓手法,民主及言論自由的空間令人感覺收窄了。法官陳慶偉指,單張上寫上「民主派達成初選共識以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為目標。施德來代表民協報名參與民主派九龍東初選,承諾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權力,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問是否即九龍東就運用否決權有共識。施否認,並指兩句之間有句號。
施德來今完成主問證供,聆訊明續。【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
案件編號:HCCC69/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