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83日審訊,被告之一、民協前主席施德來今續作供。施表示,〈墨落無悔〉聲明與他於2020年5月8日收到協調機制協議的最終版本,兩者有相似地方,不過字眼則由「會積極運用」變成「會運用」否決權,施形容聲明的字眼是「相對進取」,但都沒有要綑綁否決預算案;又指民協有審議財政預算案機制,他會跟從民協決定,待有預算案出現後再決定。
施解釋在初選提名表格填寫政綱的部分,放上〈墨落無悔〉聲明內容,是想顯得他在民主議題上「進取一啲」,因為民協被人認為立場「左搖右擺」,因此是要處理民協本身的形象。而施在提名表格另夾附了一份九龍東的共同綱領,他今指是在2020年6月19日,從時任黃大仙區議員尤漢邦收到,本來沒有將該共同綱領夾附在表格遞交,但翌日收到民主動力時任總幹事黎敬輝的電話,「佢(黎)話要收埋呢份文件嘅簽名本」,所以他在手機用手寫板簽名,並發送予黎。【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施德來稱,民生雖仍是其選舉議題,不過2020年6月出現〈墨落無悔〉聲明,令「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這議題被公眾知悉,而〈墨落無悔〉聲明出現前,公眾除了初選的贏輸機制外,不會知道在協調會議有甚麼共識,而〈墨落無悔〉聲明提及的兩項討論「公眾層面化咗」。
黨團群組簡短討論〈墨落無悔〉 交候選人決定是否簽署
施表示,〈墨落無悔〉的兩點聲明,與他於2020年5月8日收到協調機制協議的最終版本,有相似地方,不過字眼則由「會積極運用」變成「會運用」否決權,施形容聲明的字眼是「相對進取」,但都沒有一定要否決預算案或綑綁否決預算案。他曾在民協的黨團WhatsApp群組作簡短討論,最後決定交由候選人決定是否簽署,而施最後有簽署〈墨落無悔〉聲明。
施又指,〈墨落無悔〉聲明出現前,其實在網上已有說法指傳統民主派會輸打贏要,「輸咗唔認數」,認為此說法會影響民協的選舉及形象,因此也是其中一個推力令他簽署。法官李運騰指,〈墨落無悔〉聲明似乎是要綑綁初選參加者。施稱,「即使佢想都好,民協有審議財政預算案機制,我會跟番民協決定」,而當時民協未有立場,要待有預算案出現再決定;施重申他一直視否決預算案是談判策略及籌碼。
至於施德來於6月15日一個Facebook帖文,再次提及簽署了〈墨落無悔〉聲明,並稱「承諾運用立法會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權力作抗爭,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是刻意以政治議題引起公眾關注,而回應「五大訴求」是解決政府和市民之間的矛盾的重要癥結所在。
提名表格加入〈墨落無悔〉內容 以示民主議題「進取一啲」
施德來的初選提名表格填寫政綱的部分,放上〈墨落無悔〉聲明的兩項內容,施指是想顯得他在民主議題上「進取一啲」,亦強調如在初選落敗便不會參選正式選舉。法官陳仲衡指,單憑將〈墨落無悔〉聲明內容放在提名表格,並不會令施德來比其他聲明的簽署人「進取」。施回應稱,因為民協被人認為立場「左搖右擺」,因此主要是處理民協本身的形象。
施德來在初選提名表格另夾附了一份九龍東的共同綱領,施今指是在2020年6月19日,從時任黃大仙區議員尤漢邦那裡收到,而尤在較早時間、6月14日曾更電予他,表示正製作一份公開聲明,內容包括「五大訴求」、初選贏輸機制等,要九龍東6位候選人同意。施表示當時答應,並着黎有聲明文件版本再發送予他看。
他收到九龍東的共同綱領後,6月20日遞交的初選提名表格時,並沒有將該共同綱領夾附在表格,因為當時他認為共同綱領與籌辦單位民主動力無關,但翌日他收到民主動力時任總幹事黎敬輝的電話,「佢(黎)話要收埋呢份文件嘅簽名本」,所以他在手機用手寫板簽名,並發送予黎。
施認為,尤漢邦撰寫此共同綱領,是參考了戴耀廷為九龍東準備的協調機制協議,因為共同綱領亦有用到「會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落實五大訴求」的字眼,與協調機制協議相似,而他亦同意此共同綱領的內容。
至於提名表格的聲明部分,要求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施參與3次九龍東協調會議,他會認為會議上討論或認同的就是協調會議共識,但協調機制協議最終版的第2點(即有關運用否決權的段落),不會是一個共識,但詮釋上有彈性。
聆訊明續。【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
案件編號:HCCC69/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