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114日審訊。最後一名不認罪被告、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第3日作供。余慧明曾出席2020年7月15日的抗爭派記者會。余指,她是獲邀出席,當時理解是類似造勢大會,出席者是立場比較進取的初選勝出者,由於認為抗爭派是抗爭意志比較堅定、與主流泛民主派有分別,所以她決定出席這個記者會。余又稱,她記者會當日到達現場後,因為與其他人不太相熟而自己坐在一角,沒有參與草擬當日所讀出的聲明,但她是同意聲明的內容。
提及抗爭派,余慧明指,她當時的「抗爭立場」有3個層次,第一個層面,是她作為醫療界別工會代表,她一直都就抗疫問題提出批評和建議,但可惜不被政府接納,更被人形容為「別有用心、抹黑政府」;第2個層面,是爭取醫療制度改革、改善醫患比例;第3個層面則是爭取雙普選制度,因為前兩個層面之所以未能爭取到的原因,是因為沒有一個真正了解民意的政府。【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代表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續主問。石書銘在庭上展示,在WhatsApp群組「35+計劃 衛生服務界訊息發佈區」的訊息,顯示2020年7月10日、初選前一日,戴耀廷就衛生服務界的選民認證問題,提出4個處理方案,而衛生服務界候選人表態選擇不同方案,戴耀廷最後決定了採用的方案,投票結果是不會有約束力,只作參考。余慧明表示,她一直強調衛生服務界初選目標只有一個,就是選一個候選人代表民主派出選衛生服務界,但戴耀廷最後決定了投票結果不會有約束力的方案,對她而言是一個無可奈何的方法,因為戴表示,如果不接受就不辦初選。不過,余強調,她是希望結果有約束力,如果她在初選落敗,她亦一定不會參選正式換屆選舉。
余慧明拒劉凱文做Plan B 因「政治路線唔同」
WhatsApp群組記錄又顯示,戴耀廷在2020年7月15日表示初選結果已公布、群組的功能已完成後,便退出群組。余慧明指,她當時認為初選有結果後,「35+計劃」便已完結。法官陳慶偉指,衛生服務界初選結果只是作參考,似乎說「35+計劃」已完結是不正確,因為會預計仍有其他協調工作要做。余則指,之後的協調工作,「只係處理佢嘅爛攤子」,但她當時並不知道戴仍有後續工作要做。
余慧明於翌日、7月16日在群組發訊息,邀請衛生服務界初選參選人作協調和磋商。余慧明指,她邀請其他參選人開會,主要是想其他參選人尊重初選結果,但最終只有劉凱文出席會議,而劉凱文是想做她的「Plan B」。余表示,她當時拒絕劉凱文做她「Plan B」的提議,「因為我覺得佢同我嘅政治路線唔同」。
余慧明另有出席2020年7月15日的抗爭派記者會。余指,她是獲邀出席記者會,知道黃之鋒、何桂藍、岑敖暉等人亦會出席,她理解記者會是類似造勢大會,出席者是立場比較進取的初選勝出者,認為抗爭派是抗爭意志比較堅定、與主流泛民主派有分別,所以她決定出席這個記者會。法官陳慶偉指出,區諾軒於7月15日表示退出初選工作,問到抗爭派記者會的目的,是否要回應初選組織者退出及停止初選工作,表態要繼續下去。余稱,據她理解,並非是這樣情況。
余慧明解釋當時的「抗爭立場」有3個層次
余稱,抗爭派記者會當日,她到達現場後,因為與其他人不太相熟而自己坐在一角,沒有參與草擬當日所讀出的聲明,但她是同意該份聲明的內容。法官陳仲衡指,有部分記者會的出席者,曾到街站為余慧明助選。余同意,但指「佢哋純粹係嚟站台囉,我哋朋友都稱唔上,因為電話(號碼)都冇」,是她的競選團隊邀請該些人士為她站台。
提及抗爭派,余慧明指,她當時的「抗爭立場」有3個層次,第一個層面,是她作為醫療界工會代表,她一直都就抗疫問題提出批評和建議,但可惜不被政府接納,更被人形容為「別有用心、抹黑政府」;第2個層面,是爭取醫療制度改革、改善醫患比例;第3個層面則是爭取雙普選制度,因為前兩個層面之所以未能爭取到的原因,是因為沒有一個真正了解民意的政府。
余慧明另曾接受網媒「區區interview」訪問,提到「我諗破局最初嘅概念就係35+,爭取議會過半引致個憲制危機啦,咁就要佢用行政命令去解散立法會,咁令到佢一定要回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呢個目標嘅」。余慧明指,這段說話「引致個憲制危機」後經剪接,認為有些少曲解其原本意思,因為議會過半,並不會立刻引致憲政危機,她又認為,透過基本法解決行政和立法之間分歧的機制,是沒有違反基本法或國安法,「我當時仍然係咁樣相信」。
初選投票前才聽聞「三投三不投」計劃但沒深究
余又指,她從沒有與初選組織者或其他參選人,協議若她當選後要做甚麼;另對2020年3月26日、6月9日及7月6日的初選記者會,均一概不知情,是直至收到此案的審訊文件才得悉。至於吳政亨籌辦的「三投三不投」計劃,余指她至7月、初選投票日前,才聽聞過該計劃,但沒有深究當中的詳情。
石書銘其後完成主問,其他辯方大律師沒有盤問。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下午開始盤問,其間展示從趙家賢電話擷取的「35+計劃 民主派衛生服務界協調機制協議」文件,指這份文件就是衛生服務界初選參加者的共識。余慧明不同意。控方再指,該份文件的共識,在2020年6月8日前而達成。法官李運騰打斷問控方,是否有證據顯示余與其他人有就初選商討共識。
萬德豪(萬) 法官李運騰(李) 余慧明(余)
萬:該份文件的共識,在2020年6月8日前而達成。
李:是否有證據顯示余慧明與其他人有就初選商討共識?
萬:是根據趙家賢電話的WhatsApp訊息記錄所得。
李:趙家賢是否有出席衛生服務界的協調會議?
萬:我們沒有這個證據。
李:為節省時間,你可以指出案情(6月8日前而達成共識),同意或不同意?
余:不同意。
法官陳慶偉又質疑為何是6月8日,法官陳仲衡亦問這日子有甚麼重要性,萬德豪則指,趙家賢6月8日要求戴耀廷重新將協調文件最終版發送予他,而收到該些文件。法官李運騰質疑,是否有記錄顯示,趙家賢所收到的文件,與發送予衛生服務界初選參加者的文件是同一份?萬德豪回應指,法庭可「推斷」出來。
聆訊下周一續。【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胡志偉、袁嘉蔚、吳敏兒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高級檢控官陳穎琛
案件編號:HCCC69/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