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109日審訊,被告之一的李予信續作供。法官李運騰昨休庭前指,2020年5月中才跟鄭達鴻說想專注自己的工作,不想排在鄭的名單第2位,但2至3星期後則決定要獨自參選,問李予信為何有此轉變。李予信今指,「當時我可以形容我係想做立法會議員,同之前心態唔同,係排第2係唔會做到立法會議員」。李指,在黃文萱表示不再參選後,譚文豪曾問他是否有興趣參選超區,他當時表示有,並曾與譚文豪見面,提出他有一系列政策想透過立法會選舉帶出,但這些政策和理念,與先前公民黨稱要否決所有議案有出入,「因為簡單嚟講,我係要(用)錢,而之前黨有啲講法就係反對撥款,即係唔要錢,但我嘅選舉主線將會係不斷講一啲要錢嘅項目」;譚文豪當時告訴他,可以繼續說他想爭取的事項,而他當時理解公民黨就否決議案和撥款的說法未有定案。
李予信續指,他其後報名黨內的徵召機制,但在2020年6月9日收到賴仁彪來電,指他的申請不成功,認為勝算和經費上不可行,「好似一個投資決定咁,覺得我開出嚟嘅財政要求呢,個黨滿足唔到我」,當中初選的40萬經費要黨全部資助是最大問題。李稱,他其後「重整心態,決定再做番自己區議員應該要做嘅嘢」。就着公民黨於2020年6月10日中午,簽署了6月9日晚上才發布的〈墨落無悔〉聲明,李予信表示他沒有參與黨內任何有關〈墨落無悔〉的討論,除了因為他在公民黨架構中位置較低,只是一名地區支部成員,另一個原因是他當時並非公民黨的潛在候選人,因此沒有去關心;而他當時亦沒有轉發公民黨簽署〈墨落無悔〉的Facebook帖文。【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代表李予信的大律師關文渭負責主問。根據李予信昨日證供指,他在2020年4月至5月中,曾探討排在鄭達鴻參選港島區名單第2位的可能性,但其後稱因公務忙碌而決定退出,公民黨的黃文萱5月時表示不再參選區超區後,他在6月2日報名黨內參選超級區議會的徵召機制。
解釋想做立會議員與爭取業界撥款有關
法官李運騰昨休庭前問到,2020年5月中時才跟鄭達鴻說想專注自己的工作,2至3星期後則決定要獨自參選,為何有此轉變。法官陳慶偉今甫開庭便着李予信回答此問題。李予信說:「當時我可以形容我係想做立法會議員,同之前心態唔同,係排第2係唔會做到立法會議員」。他續指,他想做立法會議員是與他做區議員的工作及為爭取業界撥款有關。
李予信指,他在2020年5月中得悉公民黨高層在找人填補黃文萱的位置,譚文豪其後曾致電問他是否有興趣參選超區,他當時表示有,並向譚講及一系列他想倡議的政策;在通話後1至2日,譚相約他到立法會議員辦事處再商談。李續指,他其後與譚文豪見面,並向譚提出他有一系列政策,想透過立法會選舉帶出,而這些政策和理念,與先前公民黨稱要否決所有議案有出入,「因為簡單嚟講,我係要錢,而之前黨有啲講法就係反對撥款,即係唔要錢,但我嘅選舉主線將會係不斷講一啲要錢嘅項目」。 李稱,譚文豪的回應總括而言,就是指出參選超區最緊要是知名度,而這正是他所缺乏,因此譚建議他應該好好運用自己的身分,即他作為區議員及社工的身分,以及「街頭舞蹈藝術家」的身分。
「(譚文豪)同我講 我可繼續講想爭取嘅嘢」
關文渭問到,譚文豪當時是否有回應有關他倡議要政府撥款的政策,與公民黨否決預算未的說法不一致,李予信指,譚當時沒有正面解決這個矛盾,「但佢同我講,我可以繼續講我想爭取嘅嘢」,因為他所爭取的事情與其身分有很密切關係。李續指,他當時對譚所述的理解,是他的說法與黨的說法有出入的地方「有彈性」,是未有定案的議題,另一方面,譚的言下之意,是他成功勝出初選再作打算。
李予信表示,他於2020年6月2日公民黨的徵召機制截止報名前,成功交上5名公民黨區議員的支持名單,當中包括黃文萱。李指,他是唯一報名徵召機制的人,其後先後在6月5日向黨內的區議員闡述政綱、選舉計劃及預算,希望黨可以資助他參選,而他保守估計超區初選需要40萬元,正式選舉則估計需要160萬元,他當時希望黨可以全額資助初選所需的40萬元,正式選舉則透過借貸應付開支,成功當選後分期還款。
李又指,他在6月6日亦有出席會員大會介紹政綱,其後有出席品格審查委員會的會面。關文渭指,品格審查是否即詢問有沒有不能曝光的黑材料,「例如有多於一個女朋友」?李表示同意。法官陳慶偉聞言稱「多於一個女朋友有甚麼問題,如果他是未婚(single),有甚麼問題?」其後未有再續此話題。
公民黨拒全額資助40萬初選經費 否決徵召申請
李予信隨後指,他在6月9日收到賴仁彪來電,指他在黨內徵召機制的申請不成功,原因是財政問題,言下之意是認為勝算和經費上不可行,「好似一個投資決定咁,覺得我開出嚟嘅財政要求呢,個黨滿足唔到我」,當中初選的40萬經費要黨全部資助是最大問題,因公民黨只預期資助7萬元,另外33萬元則要向黨借貸支付。關文渭其後在庭上展示公民黨秘書處發予公民黨黨員的電郵,內容提及李予信撤回參選申請。李予信指,得知不能夠代表公民黨參選後,「我重整心態,決定再做番自己區議員應該要做嘅嘢」。
法官陳慶偉其後一度問及李予信當時的個人財政狀況,包括其居住地點、住處是公屋抑或是私樓、工作及收入等。李予信表示,當時與父母同住屯門的居屋,2019年至2020年任陳淑莊議員兼職助理,偶爾會有舞蹈表現的收入,以及2020年1月起任職區議員的收入,當時銀行存款約3至5萬元。
事前沒參與討論公民黨簽署〈墨落無悔〉聲明
就着公民黨於2020年6月10日中午,簽署了6月9日晚上才發布的〈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 抗爭派立場聲明書〉,關文渭問李予信曾否參與公民黨事前有關是否要簽署聲明書的討論。李予信表示,他沒有參與黨內任何有關〈墨落無悔〉的討論。法官陳慶偉問,李沒參與討論的原因,是否因為李在公民黨架構中位置較低,只是一名地區支部成員。李同意這是其中一個原因,另一個原因是他當時並非公民黨的潛在候選人,因此沒有去關心。李又指,他當時亦沒有轉發公民黨簽署〈墨落無悔〉的Facebook帖文。【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胡志偉、袁嘉蔚、吳敏兒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
案件編號:HCCC69/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