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47人案第109天|李予信供稱 612一周年銅鑼灣被捕 引黨內高層關注並獲捐獻支持他參選 重新報名通過徵召出選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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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109日審訊,被告之一的李予信續作供。李予信供稱,他2020年6月9日獲悉他黨內徵召機制參選超區的申請因經費問題不成功後,他於2020年「612周年紀念日」晚上到了銅鑼灣,其後被警方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獲釋後賴仁彪指他被捕「引起咗一啲黨內高層,同埋黨內嘅關注」,並有一些捐獻支持他出選超區,因此黨可以重新考慮讓他參選;其後公民黨便從速重新展開徵召機制,他則再次交提名及出席會員大會闡述政綱。

李予信又表示,他因國安法頒布而沒有派發本來印刷好的5000張競選單張,在修改了單張內容,包括將原本提及「以關鍵否決權促使政府落實『五大訴求』」的段落刪走,重新印刷並派發已修訂內容的傳單。李予信又指,他沒有出席過超區的協調會議,亦沒有在街站或初選選舉論壇中提及過要否決預算案。【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被警方以非法集結罪拘捕 翌日准保釋

代表李予信的大律師關文渭續主問。李今早的證供提到,他2020年6月9日獲悉他黨內徵召機制參選超級區議會議席的申請不成功,認為勝算和經費上不可行。李予信續作供指,他於2020年6月12日、「612周年紀念日」,晚上到了銅鑼灣, 因為有北角街坊向他表示子女到了銅鑼灣,而該處有防暴警員,因而感擔心,着他到現場查看。他當晚到場後,被警方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翌日獲准保釋。李指,時任公民黨副主席賴仁彪其後致電他,指他被捕後「引起咗一啲黨內高層,同埋黨內嘅關注」,並有一些捐獻支持他出選超區,因此黨可以重新考慮讓他參選;其後公民黨便從速重新展開徵召機制,他則再次交提名及出席會員大會闡述政綱。

關文渭在庭上展示李予信與公民黨秘書處總幹事「CP 歐飛」的WhatsApp訊息截圖,顯示李在2020年6月17日發訊息予對方「Hi AUFE!」、「有點急…我想知道超區初選既規則係點?」、「我係呀信」;「CP 歐飛」則回覆「有問題可再找我」。李予信指,他表明身分是「呀信」後,「歐飛」已立即致電他,回應初選規則的問題,指超區形勢是民主派可以5席之中「坐3望4」,但規則或前設是不能有第5張名單,以及投票率要夠高等要求,而他理解是對每區都有目標議席 ,並就着目標議席作協調。 李予信又指,他向「歐飛」追問初選爭取4席議席「條數點計」時,對方着他問賴仁彪。

公民黨群組通知 有心人捐款支持李予信參選

關文渭其後展示李予信與賴仁彪的WhatsApp訊息截圖,日期為2020年6月19日,李予信問「Bill 我想知道更詳細內容 取4席條數係點計」,賴仁彪則發送「Legco 2020-DC2-pptx」的簡報及則語音信息予他。

關文渭另展示,前一日、2020年6月18日,賴仁彪在公民黨的WhatsApp群組發訊息的截圖,一則「執委會緊急通知」,提到「早前李予信議員曾表達有意參加區二立選,但由於經濟負擔問題,所以主動要求中止程序。612晚上阿信被無理拘捕事件得到極大關注,有心人得知阿信出現選舉經費問題,因而向他表達願意捐款支持鼓勵他重新考慮出選。立法會黨團及候選人即時作出討論,並支持重啟相關程序。雖然時間緊迫,……重新安排區議員大會…」。李予信表示,他其後有再出席區議員大會,再次闡述政綱,並於6月19日公開宣布參加超區初選。

初選投票日 票站外貼候選人「無字政綱」

就公民黨的初選宣傳影片,參與拍攝的人包括楊岳橋、譚文豪、郭家麒、鄭達鴻及李予信,內容有提及否決財政預算案,李予信今指,影片是2020年6月20日拍攝,他在前一日、6月19日收到拍攝的通知,只收到他自己的講稿﹐根據他的認知,影片是一些教人在初選投票的內容,「我唔知佢哋(其他參與拍攝者)exactly會講啲咩」;而拍攝當天,每人的拍攝時段均不同,他到場時見到鄭達鴻則完成拍攝。李又指,他亦沒有參與討論該影片是否要修改的會議,而他的選舉經理人雖有參與該次會議,但沒有向他提及此事。

李予信確認,他在2020年6月20日遞交了初選提名表格,並在表格附上了一份政綱,內容包括「爭取議會過半35+,以關鍵否決權促使政府落實『五大訴求』」。他指,這份政綱是公民黨參選人共用,他當時亦無其他現成設計好的政綱可用,而黨要求交提名表格時要用這份政綱。不過,李予信指,初選投票日票站外貼出的候選人政綱,他的政綱與其他公民黨候選人一樣為「無字政綱」。

國安法頒布後 宣傳單張刪否決權段落重印

至於提名表格中聲明部分的第2項,「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 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李予信表示,他當時聯想是民主派協調、先前向黨查問所知悉的超區議席目標,而他認同該議席目標。

關文渭其後又展示李予信印刷宣傳單張的訂單收據,顯示在6月27日曾向兩間印刷公司,分別下單印1000張傳單及5000張單張。李予信指,當時他急需傳單派發,因此1000張的訂單價錢雖較貴但較快到手,在6月28至29日已派出7至8成;5000張的訂單則在6月30日才到貨,但他一張也沒有派出,直至被捕時仍保存。李解釋,因為得悉港區國安法會6月30日頒布,因而決定先觀察條文「睇下有冇咩事發生」。

李予信表示,他其後修改了競選單張的內容,包括將原本「爭取議會過半35+,以關鍵否決權促使政府落實『五大訴求』」的段落刪走,約於7月3日下單印刷1.4萬份經修改的單張,並已全部派出。

超區初選落敗 得票率只有2%

李予信又指,他沒有出席2020年5月13日超區的協調會議;另外亦沒有在街站或初選選舉論壇中提及過要否決預算案。李又確認,他在初選落敗,得票率只有2%,並於2020年7月15日公開表示不會參加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

聆訊下周一續。【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胡志偉、袁嘉蔚、吳敏兒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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