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105日審訊,被告之一的柯耀林選擇不出庭作供,今傳召他的辯方證人、曾同屬「區政聯盟」的陳展浚出庭作供。陳供稱,初選期間他是柯耀林的選舉經理,柯曾考慮參選新界東及超級區議會界別,並曾先後出席新界東的首次協調會議及超區的協調會議,惟因在超區會議上見到岑敖暉出席,經考慮後覺得自己沒有勝算,所以不再考慮參選超區。
法官陳仲衡問到,既然柯沒有出席新界東第2次協調會議,是否會想知道該次會議發生的事?陳展浚指,「如果有重要事項,協調者有責任要通知我哋」,認為不論派誰人出選,「區政聯盟」都是很大機會派人出選新界東;另指由於時任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知悉柯未能出席第2次會議,而如果該次會議內容真是這麼重要,應告知他。法官陳慶偉指,「所以你的組織很高興地將所有責任推在他人身上,而你們的組織完全不用負任何責任」。陳表示,他只是道出事實,又指如果覺得他們當時做得不足,也是事實,「因為我哋都係一個幾鬆散嘅組織」。【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柯耀林、陳展浚曾參加民主黨並退黨
與柯耀林曾同屬「區政聯盟」的陳展浚出庭作供,代表柯耀林的大律師唐樂山作主問。陳展浚供稱,他在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系畢業,在民主黨做實習生時,認識當時仍為民主黨成員的柯耀林,並在2016年退出民主黨。陳又指,柯亦於2018年12月退出民主黨,當時涉及與林卓廷爭拗風波、59人退出民主黨,而他有參與整個過程及規劃。陳續表示,柯參選2019年區議會選舉成功當選將軍澳廣明區區議員,當時同時在一間物業管理公司任全職營運總監,亦為廣明苑法團主席、將軍澳民生關注組主席及區政聯盟召集人。陳指,初選期間他為柯耀林的選舉經理,幾乎每日都會與柯見面,由於柯事務繁忙,柯要求他每天告訴他政治發展的相關新聞及情況。
就着「區政聯盟」的事宜,陳展浚稱,「區政聯盟」是跨民主派政黨嘅地區組織,成員大部分為退出民主黨及新民主同盟的人士,區政聯盟曾以團體會員形式運作,惟2020年3月轉以個人身分會員運作。陳同意「區政聯盟」組織鬆散,互不代表、互不從屬,成立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共享資源、「想有一個共同嘅組織名義」,參與2019年區議會選舉及2020年立法會選舉。
估直選開支100-150萬 初選30-50萬
陳展浚指,約於2020年3至4月,他獲時任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告知有民主派初選,他遂轉告柯耀林。陳續指,如果參與正式選舉至少要100至150萬元開支,而初選則只需30至50萬元開支,而「如果參加直選,柯先生好大機會要按樓」,由於初選可知道支持度,如果支持度低便不參加正式選舉,因而參加初選。陳又指,柯耀林曾考慮參選新界東及超級區議會界別,而柯並非「區政聯盟」中唯一有意參選立法會的人,區鎮樺、丁仕元及李永成當時都曾考慮出選。
陳指,柯耀林曾出席2020年4月14日舉行的新界東首次協調會議,但提早離場;柯在電話中向他指,會議中段出現一些恩怨的爭拗,另達成了一些共識,包括初選以投票方式進行、「贏咗有得選、輸咗冇得選」、以及新界東出線名額為「6+1」;二人其後一同在將軍澳吃晚飯。陳續指,柯當時未決定參選新界東還是超區,打算先靜觀其變。
柯耀林區會超時 沒出席新東第2次協調會
至於2020年5月5日新界東第2次協調會議,陳展浚指,柯耀林因西貢區議會會議超時而沒有出席,他當時與柯一同身處會議室;他是事後從新聞報道才得知李永成有出席該次會議。陳另指,柯曾出席2020年5月13日的超區協調會議,但在會議上見到岑敖暉出席,當時柯認為岑敖暉知名度很高,經考慮後覺得自己沒有勝算,所以不再考慮參選超區。
代表柯耀林的大律師唐樂山問到,陳是否曾從初選組織者或其他區政聯盟成員,收到過任何有關共識或協議的文件。陳表示沒有收到過,亦沒有收過任何會議記錄或共同綱領草稿。法官陳仲衡問陳,既然柯沒有出席新界東第2次協調會議,是否會想知道該次會議發生的事?陳回應指,「如果有重要事項,協調者有責任要通知我哋」,認為不論派誰人出選,「區政聯盟」都是很大機會派人出選新界東。
陳展浚認區政聯盟是「幾鬆散嘅組織」
法官陳慶偉問陳展浚,為何會覺得初選組織者有責任要通知潛在參選人協調會議的事宜。陳稱,「因為『區政聯盟』明顯係好大機會去參加直選,所以佢需要接觸番我哋⋯⋯去通知我哋個決定」。陳官則指,「我認為『區政聯盟』應向組織者查詢相關事宜,因為『區政聯盟』不想花100至150萬元在沒有勝算的選舉中」。陳展浚表示,由於鍾錦麟知悉柯未能出席第2次會議,而如果該次會議內容真是這麼重要,應告知他。法官陳仲衡質疑,鍾錦麟同樣因在西貢區議會而沒有出席新界東第2次會議。陳則認為,民主動力的人士之間事後應有溝通。
法官陳慶偉指,「所以你的組織很高興地將所有責任推在他人身上,而你們的組織完全不用負任何責任(shoulder none)」。陳表示,他只是道出事實,又指如果覺得他們當時做得不足,也是事實,「因為我哋都係一個幾鬆散嘅組織」。
就着競選的宣傳物品方面,陳展浚指,柯耀林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時,已命令宣傳物品不可以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及港獨相關字眼,2020年初選期間,亦不容許有「攬炒」二字出現在宣傳物品上。法官陳仲衡問陳,是否知道柯如何理解「攬炒」。陳展浚回應指,柯曾問及「如果癱瘓政府,香港會何去何從呢?癱瘓咗又點呢?」
聆訊明續。【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胡志偉、袁嘉蔚、吳敏兒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
案件編號:HCCC69/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