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退休漢涉FB發布「點樣殺死林鄭」帖文 辯方反對口頭招認及補錄警誡供詞呈堂 指被告受警員利誘及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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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退休漢涉於2020年2月在Facebook發布「真係認真諗吓,點樣殺死林鄭」帖文,再留言討論動用槍炮、收買林鄭丈夫、用「美男計」等,被指煽動他人傷害前特首林鄭月娥,案件今(22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辯方反對口頭招認及補錄警誡供詞呈堂,指被告在家中被拘捕後,有警員作警誡後利誘稱煽動傷人罪「好common」,聲稱案件不算嚴重,「唔需要太擔心,盡量合作唔會有咩大問題」,再以引導方式查問,被告僅簡短回答,根本從未完整說出口頭招認。

被告在警署錄口供後,警員又表示「大sir」看過錄影後不滿口供不夠清晰,需要被告補充內容,並指示他必須同意發文不是開玩笑、認同帖文或會令人作出違法行為等,利誘稱只要補錄順利,被告可保釋離開。

庭上播放受爭議的錄影會面片段,有別於首次會面,被告在追問下同意帖文用字「太暴力」、沒有開玩笑意味,有機會煽動他人違法,並承認其行為不恰當,感到非常後悔。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於2022年4月27日在住所被拘捕,在警誡下表示「個Facebook account係我嘅,當時我唔滿意特首林鄭處理疫情和反修例事件,所以响我Facebook度留言,我願Delete咗個留言」。

指所涉案件「好common」 警稱本案不算特別嚴重

辯方反對口頭招認及補錄警誡供詞呈堂。辯方讀出反對理由指,被告於2022年4月27日在家中被拘捕後,一名男警向他威嚇謂「我要查你電腦入面嘅資料,你唔俾密碼,我哋都係會開到」、「你合作呀」。其後偵輯警員林青松警誡被告後,利誘謂「涉及煽動傷人罪好common ,我哋處理唔少,唔需要太擔心,盡量合作唔會有咩大問題」,又表示在當時社會氣氛下普遍對政府不滿,在社交媒體發帖表達不滿的情況時有發生,聲稱「你這案件不算特別嚴重」。

辯方續指,林青松以引導形式一問一答查問被告,問他是否因不滿特首處理疫情及反修例事件而發文,被告只簡短回答,從沒有完整說出控方依賴的口頭招認。林最後要求被告在記事冊簽名,表示「無嘢嘅,你簽名啦」。

庭上播爭議錄影會面 與首次會面有別

至於第3份錄影會面紀錄,林青松於被告被捕翌日早上,在警署會面室向被告表示「大sir」看過昨晚的錄影會面後「唔係好滿意」,指被告口供「唔夠清晰」,所以需要他補充,同時利誘謂只要這次會面順利,被告就可以離開。林續說,被告必須同意發文理由是不滿特首處理疫情及反修例事件,是為發洩而非開玩笑,又指被告需認同發文不恰當,沒考慮會影響其他人,或會令他人做出違法行為,故對發文感到後悔。錄影會面開始前,林再提醒被告要按指示作答,「錄影完冇問題嘅話,你就可以保釋離開」。

庭上播放受爭議的錄影會面片段,被告在林青松追問下承認自己一時衝動採用不當言詞,「我應該一早就刪除咗佢」,又指自己觸犯法例,或會令他人誤會而有不正當想法,感到非常後悔。林問他是否罔顧其他人反應、罔顧會否煽動他人,被告解釋他發文時「有啲火遮眼、個人唔清醒」,沒想過後果。林再問他是否罔顧其他人會被煽動,被告答「係」。林又問帖文字面上是否沒有開玩笑的意思,被告同意,亦同意自己用字「太暴力」。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陳廣池
被告:潘德恕
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DCCC101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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