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涉以鐮刀襲擊狗隻致受傷 被控殘酷對待動物 准保釋至8.20再訊

分享文章

六旬男子涉在去年11月,在屯門小欖村用鐮刀襲擊一隻狗,導致牠受傷,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今(9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8月20日再訊,被告准以500元保釋。

被告陳貴發(62歲,退休人士),被控於2025年11月14日,在屯門小欖村2A號外用鐮刀襲擊狗隻,導致牠受傷,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法院:屯門裁判法院
裁判官: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
被告:陳貴發
控罪:殘酷對待動物
案件編號:TMCC836/2026

如欲接收每日報道整合,請在訊息欄內填寫電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