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健身教練涉今年在一個工廠大廈地下大堂,對另一男子用蚊怕水,被控「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案件今(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需答辯,案件准押後至12月15日再提堂,被告准以1萬元保釋。
被告何志敏(52歲,報稱健身教練),他被控於2026年6月9日,在匯華工廠大廈地下大堂,非法及惡意向一名男子施用蚊怕水,意圖使他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法官: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被告:何志敏控罪: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案件編號:WKCC272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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