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非法集結案|涉大學站外向保安檢查站撒粉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等3人被控非法集結 保安庭上認錯人 辯方:「嗰個係我哋嘅指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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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掟粉案 保安庭上認錯人

2021年1月中大新學期開課日,多名黑衣人涉在大學站外呼籲「唔洗show證,直接入嚟」,推跌保安檢查站的鐵欄,又向保安投擲白色粉末。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及另外兩名學生事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他們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今(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中大保安員供稱他追截時一度捉住一名黑衣人的背囊,但臉部隨即遭掟粉末,雙眼刺痛下鬆手,對方成功逃走。另一保安員則在庭上認人時,將辯方一名指示律師錯認為本案被告。

被告為區倬僖(23歲,學生)、梁溢希(23歲,法律助理)及梁顥維(26歲,學生),他們被指於2021年1月11日,在港鐵大學站A出口外近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內的出入口保安檢測站參與非法集結;同案另一名被告曹德熙去年8月已認罪,被判監6周。

兼職保安員陳國章供稱,案發時他負責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內的保安巡查工作。案發當日早上,他在港鐵大學站A出口外的保安檢查站工作,檢查進入校園人士的證件。至中午時分,有一名男子告知他博文苑的閒置保安亭外有全黑衣着人士聚集「意圖不軌」,陳遂吩咐另一名職員前去巡查。

陳繼續檢查證件其間,有4至5名全黑衣着、戴黑色口罩的人士衝向保安檢查站,其中一人手持一個紅色膠袋,他們一邊跑一邊高叫:「唔洗show證,直接入嚟得㗎啦!」並開始推檢查站鐵欄,又掃跌站內枱上風扇、文具等物品。陳續稱,有一人打算搶走一張鐵凳,他認為對方可能用鐵凳掟向保安,於是與對方爭搶,最後成功取回鐵凳。

黑衣人向保安投擲袋裝白色粉末屬澱粉

其後有2至3名黑衣人向他的方向投擲袋裝的白色粉末,其中一袋掟中了他頭部以下的上身位置,「(感覺)好突然囉⋯⋯冇乜其他嘢」。該批人士然後向未圓湖方向逃走,陳從後追上,用手扯住了其中一人的背囊,但臉部再被其他人掟白色粉末,「我對眼開始乸,隻手鬆咗,佢哋就繼續走」。陳續指,他身後再有3至4人跑向同一方向,其中一人跑過他後轉身向他舉中指。陳事後接受醫生檢查,被診斷有「輕微眼紅」。控辯雙方承認事實透露,現場撿取的粉末屬澱粉。

另一保安員劉永信供稱,自2019年11月開始,「因為黑暴將中文大學搗亂晒」,行政部門決定在校園各大出入口設立保安檢查站,所有人士進入必須出示證件。他經通訊機得知有10幾個「暴徒」從A出口向未圓湖方向逃走,於是他便與同事駕車到現場支援,其間遇上5名黑衣人,隨即下車「追捕」。劉嘗試追截一名黑衣男子(首被告曹德熙),對方不斷來回走動,他不斷用說話「控制佢叫佢唔好走」。曹最後「冇晒氣」坐在地上,劉便把他帶上車問話。

不久,一名身穿灰色外套、頭戴深色帽的男子走近,自稱是善衡書院「導師」,表示知道曹德熙是和聲書院的學生,要求與學生單獨對話。他與曹對話後遞上手提電話,要求劉與和聲書院社監對話。劉憶述,對方沒有表露姓名,故他不信他是社監,要求他親身到場。劉又要求「導師」出示學生證,男子應要求出示,證件上名字為「梁顥維」(即第4被告的姓名)。警方隨後到場並帶走曹德熙,此時「導師」已離開。

劉庭上表示,當時「導師」戴着口罩,但對他外表有印象,控方問他能否在庭上辨認,劉堅定謂:「我見到一個人好似係佢,我可以指佢出嚟。」他揚手指出是「第二行最右嗰位」,庭上傳出零星笑聲,辯方律師回應:「嗰個係我哋嘅指示律師。」劉聞言目無表情,繼續如常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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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沙田裁判法院
法官:裁判官朱文瀚
被告:區倬僖、梁溢希、梁顥維
控罪:參與非法集結罪
案件編號:STCC74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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