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非法集結案|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等兩人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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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中大新學期開課日,多名黑衣人涉在大學站外呼籲「唔使show證,直接入嚟」,其間推跌保安檢查站的鐵欄,又向保安員投擲白色粉末。事後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及另外兩名學生被捕,被控非法集結罪,3人否認控罪受審,其中一名被告梁溢希早前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當庭獲釋。至於另外兩人,案件今(2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朱文瀚裁決時指,控方無證據證明區倬僖在非法集結現場出現,而另一被告雖然身處現場,但只是在場用手機拍攝,並沒有參與搗亂檢查站,故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當庭獲釋。

被告為區倬僖(23歲,學生)及梁顥維(26歲,學生),他們被指於2021年1月11日,在港鐵大學站A出口外近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內的出入口保安檢查站參與非法集結;同案被告梁溢希(23歲,法律助理)早前獲裁定表證不成立,獲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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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沙田裁判法院
法官:裁判官朱文瀚
被告:區倬僖、梁溢希、梁顥維
控罪:參與非法集結罪
案件編號:STCC74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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