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六生校內廁格誕女嬰 疑創傷下棄垃圾桶旁致窒息亡 承認殺嬰罪候判 官指事件屬悲劇索感化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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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案發時就讀中六的女生,在校內上課時因感腹痛去洗手間,在廁格內誕下一名女嬰。女生為免嬰兒哭聲被聽見,先用體育服包裹女嬰,又將衣服一部分塞進其口中,再將她女嬰放入一個袋棄置於垃圾埇旁邊,導致女嬰窒息而死。女生被控一項殺嬰罪,今(4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控罪,辯方求情時力陳,案發時場面極為駭人,被告當刻承受極大精神創傷,因恐懼完全無法思考,在精神狀態無法即時復原下犯案。辯方又透露,被告來自破碎家庭,成長背景坎坷,缺乏家庭溫暖,盼法庭予她最大同情。法官李素蘭形容事件屬悲劇,同意辯方所言無須再進一步懲罰被告,下令索取感化官報告,押後案件至5月25日判刑,其間被告續准保釋外出。

女被告代號「T.Y.M」被控一項謀殺罪,另面對一項殺嬰罪作為交替控罪,控方今接納被告只承認殺嬰罪,謀殺罪則不予起訴;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9月22日,在香港新界天水圍將衣服的一部分塞進一名不足12個月大的未命名女嬰口中,導致該女嬰死亡,而當時被告未從分娩該女嬰的精神狀態中完全復原。

晨運人士發現嬰屍報警 身體仍連接臍帶

案情指,約於2020年9月22日,被告在學校洗手間內誕下女嬰,她分娩後為免他人聽到女嬰哭喊,便將衣服一部分塞進女嬰口中,然後將她放入一個藍色袋子,存放在學生休息室,及後再將袋子棄置在行人路垃圾埇旁邊。翌日凌晨約4時,有晨運人士路經垃圾埇位置,用棍揭開袋子,看見嬰兒頭部,他見狀隨即報警。救護員到場時,嬰兒已失去呼吸和脈搏,四肢僵硬冰冷,頭部有凹陷,臀部有多處瘀傷,身體仍連接着臍帶。

根據被告向警方及精神科醫生的說法,她最初並不知道自己懷孕,直至後期才知道;她案發時感到劇痛,突然感受到自己大量出血,隨後聽到「砰」一聲巨響,女嬰便跌入馬桶中。她隨即陷入恐懼,完全無法思考,更無法直視和照顧嬰兒,醫生診斷她當刻承受極大精神及身體壓力,在精神狀態無法即時復原下犯案。女嬰生父亦有接受警方問話,他稱曾與被告交往,多次不戴安全套發生性行為,但案發時兩人經已分手,他並不知悉被告懷孕一事。

女嬰生父寫求情信 直言該坐監的是他不是被告

辯方求情時力陳,庭上讀出的案情已經過修飾,實際案發經過更為駭人,對被告造成更大心理創傷,並強調如此創傷,不應由一個中學生所承受。辯方透露,被告來自破碎家庭,成長背景坎坷,相信本案正是源於她自小欠缺家庭的愛和照料。辯方大狀引述求情信時一度哽咽,強調被告深受親友支持,包括她昔日的老師、同學、義工服務對象等;女嬰生父亦有撰信求情,他在信中直言,要坐監的應是他,而不是被告。

辯方又提到,被告原在案件提堂階段已有意向承認殺嬰罪,惟律政司改控謀殺罪後,她一度還柙逾14個月,直至案件在高等法院作首次審前覆核,才獲准保釋外出。辯方援引案例總結,如今被告不需要接受更多懲罰,而是需要得到妥善治療,盼法庭予以被告最大同情,判處她接受感化令。

法官李素蘭聽取陳詞後,形容事件屬悲劇,並同意辯方所言,被告正面對極困難處境,遂下令先索取感化官報告,押後判刑。

此外,法庭早前已下令傳媒不得報道被告姓名、年齡、地址、就讀學校或任何可能透露其身分的資料。

法院:高等法院
法官:法官李素蘭
被告:T.Y.M
控罪:殺嬰罪
案件編號:HCCC22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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