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婆婆被指疏忽照顧患皮膚病犬 不服被裁殘酷對待動物罪成提上訴 指義工說謊未助帶病犬就醫:「如果我講大話,我天打雷劈」 官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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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婆婆被指在2022年虐待3隻她飼養的狗,去年被裁定兩罪脫、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成,被判囚14日、准緩刑。婆婆不服定罪,親自提出上訴,案件今(11日)在高等法院聆訊。據暫委法官王詩麗引述,婆婆的手寫書面陳詞指,她與涉事狗隻「千歲」等相依為命十多年,本着好心為社會承擔照顧動物的責任,卻不幸承受虐畜指控。

律政司方回應指,雖然上訴人曾向動物義工陸先生求助,着他帶患有皮膚病的「千歲」就醫,但義工之後無法聯絡上訴人,導致「千歲」受到不必要痛苦;婆婆庭上駁斥指,該名義工說謊,她曾多次詢問義工何時可以帶「千歲」就醫,義工每次僅回答指「過兩日」,婆婆並質疑他一直將「千歲」的事宜放上網籌款,卻沒有帶牠就醫。

婆婆最後在散庭前高呼:「我冇講大話⋯⋯如果我講大話,我天打雷劈,畀車撞死!」王官押後頒布裁決。

徐玉蘭被控於2022年9月15日,在葵涌城門道上一村,身為動物飼主沒有合理地及時帶同狗隻「千歲」看獸醫接受專業治療,令「千歲」受到不必要的痛苦。裁判官李志豪於2024年9月裁定她此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成,另外兩項殘酷對待動物罪脫。

上訴人沒有律師代表親自處理聆訊 直言「對於動物仲緊要過我條命」

徐玉蘭就定罪提出上訴,她今沒有律師代表,親自到庭處理上訴聆訊。暫委法官王詩麗指,已閱讀徐向法庭呈遞的手寫上訴文件,內容包括指控她虐狗是荒謬,指自己給動物一個家,與涉事狗隻、包括「千歲」相依為命十多年,本着好心為社會承擔照顧動物的責任,亦本應享受退休的時光,卻不幸地承受此指控。

上訴人確認上述內容,並在庭上指斥控方證人的供詞「全部都係大話」,「個個都知道我對於動物仲緊要過我條命」,又指自己「好老實」、「有嗰句講嗰句,唔會屈人」。

曾就病犬向動物義工求助 控方指義工打算帶病犬求診時無法找到上訴人

律政司一方則指,上訴人在原審時同意涉事狗隻「千歲」有皮膚病,皮膚病擴散了2至3個月,病情嚴重,惟上訴人一直沒有處理。上訴人雖然表示曾向動物義工陸先生求助,但該名義工打算帶涉事狗隻求診時,均無法找到上訴人。

律政司方續指,原審裁判官認為皮膚病需時2至3個月形成,並信納該名義工的證供,涉事狗隻其間得不到適當治療,遂裁定上訴人的行為導致涉事狗隻的痛苦,此痛苦本可以避免的,相關裁定沒有不合邏輯之處。

上訴人反駁曾多次詢問義工何時可帶病犬就醫 對方每次僅回答「過兩日」

上訴人聞言駁斥指,陸先生不曾致電聯絡她帶涉事狗隻求診,重申指對方「全部講大話」。上訴人並指,有人欺負她不懂法律,但就算她不懂法律,亦知道什麼是虐待動物,而她沒有這樣做。

王官關注,控罪控告她沒有帶涉事狗隻就醫,上訴人解釋指,她曾多次詢問陸先生何時可以帶涉事狗隻就醫,陸先生每次僅回答指「過兩日」,並質疑他一直將涉事狗隻的事宜放上網籌款,卻沒有帶涉事狗隻就醫。

上訴人又指,原審裁判官語速過快,她聽不懂其裁決,其代表律師亦沒有向她解釋裁決原因。

王官表示,她需時考慮裁決,會押後頒布判決。上訴人在散庭前高呼:「我冇講大話⋯⋯如果我講大話,我天打雷劈,畀車撞死!」

法院:高等法院
法官:暫委法官王詩麗
上訴人:徐玉蘭
控罪:殘酷對待動物罪
案件編號:HCMA44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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