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刺警案後發文教用刀 前科大技術員認煽惑傷人判囚6個月 官:沒做其他行為增加帖文傳播及煽動性 嚴重性較同類案件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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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日銅鑼灣SOGO外發生梁健輝刺警案後翌日,一名時任科大技術員在連登回覆帖文指,要選有尖頭及適當弧度的刀,才可剌破胸及背肌,並附圖講述刀的類型及攻擊位置,稱:「唔想有手足好似梁叔咁刺殺完自刎。」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煽惑傷人罪。暫委法官王證諭今(24日)判刑指,雖然被告於刺警案後翌日即發文,但他沒有做出其他行為,以增加帖文傳播度及煽動性,最終也沒成功煽動他人襲警。與同類案例相比,被告發布的內容和獲得的反應均較少,案情嚴重性較低,最終判他監禁6個月。

被告黎哲(現時37歲)早前承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即2021年7月2日在香港意圖使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襲警。

被告沒將帖文置頂 發布內容和獲得反應較少

王官引述案例指,上訴庭表明互聯網內容可廣泛傳播,藉以煽動更多人,因而犯案者罪責更重。惟王官認為本案重點在於,雖然被告於刺警案後翌日,就在廣泛使用的連登討論區上無預警地發文,欲盡快煽動他人,但他沒有做出其他行為,以增加帖文傳播度及煽動性,最終也沒人因其發文而傷害警員。

王官同意辯方所指,本案的嚴重性比同類案件低,因為被告沒將帖文置頂。與案例相比,他發布的內容和獲得的反應也較少。王官以判監9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最終判監6個月。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沒有案底,已經與女友訂婚。被告父親於15年前因交通意外截肢後,他成為家中經濟支柱,除協助做家務外,也要定期陪父親覆診。他原本在香港科技大學任職助理技術人員,因本案而辭職。

辯方指沒證據顯示被告成功煽動他人

被告的心理報告顯示,他患適應障礙症及焦慮症,需定期覆診及服藥。惟辯方指他不是因暴力傾向而干犯本案,而是因為社會動盪引發焦慮情緒,表明不依賴其精神狀況作為減刑理由。辯方又指,被告於2分鐘內接連發布兩則性質相同的煽動帖文,但他本人沒有影響力,亦沒證據顯示他成功煽動他人。

案情指,前年七一刺警案發生後翌日,被告使用連登帳號「@光復香港先打返J」兩度回覆一個題為「技術討論應該點用刀?」的帖子。當中提到刀口要有適當弧度,才可剌破胸及背肌,又稱:「唔係好想有手足好似梁叔咁刺殺完自刎,不過一個人如果到左絕望既深處,其他人無法完全開導到你,望珍重。」

另一則回覆則附上兩張相片,分別顯示有人用刀刺傷另一人的頸、以及有人在戰術背景下使用刀具。被告被捕後承認發布涉案內容,但稱只是分享「烹飪技巧」及教授他人使用刀具,提及「梁叔」是想勸他人不要效法七一襲警的梁健輝。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暫委法官王證瑜
被告:黎哲
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
案件編號:DCCC32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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