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86日審訊,被告之一的何桂藍今開始作供。何桂藍談及「五大訴求」的起源,是在民陣及在太古廣場墮樓身亡的梁凌杰所提出的4項訴求上,2019年7月1日示威者進入立法會所讀出的一份宣言,加上雙普選這第5個訴求。何表示,她理解示威者真正意思,是不想整場社會運動就此完結,雖然「五大訴求」有些不同版本,但唯一不變的是雙普選訴求,而運動過程中,出現了更多示威者覺得需要反抗的事,「香港嘅政制不公義,就係場運動其中一個最核心追求嘅訴求」。
至於談及「攬炒」,何桂藍認為,對不同人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意思,對她而言,「我覺得『攬炒』係一種精神,就係明知自己要承受好大代價,簡單嚟講會炒埋自己,都要堅持自己認為應該做嘅嘢,你會問對家『炒』啲咩,佢(北京及香港政權)失去咗對我哋嘅控制,亦都冇辦法再控制香港事態嘅發展……失去對成個局勢嘅控制」。何又指,行動及反抗時,都必然在建立一些事情, 並最終會對政權的權力有所削弱,指社會運動過程「會打開好多空間」,才是運動的真正建樹。【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何桂藍今束起頭髮,身穿淺粉紅色裇衫、黑色西褲,由被告欄走到證人席時神情輕鬆,在等候開庭時望去公眾席,她以中英文夾雜作供。何指出,自己1990年在「英屬香港」出生,2008年至2012年在北京清華大學外國語言及文學系就讀學士課程,其間有修讀一些中國政治的科目;2018年至2020年則在荷蘭修讀有關政治傳訊的碩士學位並畢業。她又指,在2012年8月加入《主場新聞》做記者,至2014年7月《主場新聞》結束後轉至網媒「破折號」工作,數月後加入由《主場新聞》班底組成的《立場新聞》任記者,至2017年離職,其後轉為自由身記者,間中撰稿予《立場新聞》;至2017至2018年曾任BBC香港分部記者。
何桂藍作供稱 對中國這個地方沒有怨恨
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問何,對中國是否有怨恨(resentment)?何回答指,她當時的生活圈子,是處於全中國最好的大學, 但身邊有很多人都準備一畢業就去美國,「如果呢個地方,所有最叻嘅人都仆住去走,我覺得好pathetic(可悲)」,但另一方面她從微博,了解到內地有非常不公義的情況,何表示對中國這個地方沒有resentment(怨恨),她形容她對中國是「有理有據嘅批評」以及「對於一啲喺上面仍然堅持緊、抗爭嘅人嘅一種關懷」。
Beel問到,何在2020年前,曾否考慮過要由記者轉至從政。何表示,她於2014年《主場新聞》結束時,已覺得香港與內地差不多,表面上有些保障,但實際上全部也沒有,「政權想捽死你,一下就捽死你」,所以她入行一兩年後,便知記者行業「做唔長」,但2019年前她從來沒有想過轉行,因為在公共輿論仍有空間的時候,她認為有人去梳理一些政治上的爭拗是非常重要,「當時諗住做到坐為止,坐完監就之後再算啦」。
不認為戴耀廷激進 指其倡導當時不吸引年輕人
Beel另問何,是否同意趙家賢作供時指,戴耀廷是一班比較激進、進取民主派人士的領袖,問何是否同意。何桂藍認為情況正好相反,指戴耀廷於2014年後被激進派攻擊甚至唾棄,原因是覺得戴耀廷為人太溫和。何續形容,戴耀廷的支持者,基本上就是網絡電台D100的聽眾,「即係中年,好驚暴力,但喺社區有好多投入,佢地非常buy深耕細作,遍地開花嘅心態」。何又指,戴耀廷於2014至2019年間經常在Facebook發表不同「創見」,「有啲真係好痴線嘅」,例如在2017年社會氣氛非常低迷時,豪言要找400人「填白區」,但當時社會上討論要激進化,因此戴耀廷所倡導的事情,對當時的年輕人不吸引。
何桂藍另談及「五大訴求」的起源,指「五大訴求」的雛形,是2019年6月12日警方在金鐘施放催淚彈、橡膠子彈驅散示威者後,民陣當晚發聲明列出4個訴求,包括撤回逃犯條例修定草案、調查當日警察行動、釋放被捕人士及撤回6.12暴動定義;其後林鄭宣布暫緩草案後,男子梁凌杰穿黃色雨褸站在太古廣場外,將4個訴求寫在白布上,提出要求撤回草案、「我們不是暴動」、釋放被捕人士及林鄭下台。
何續指,2019年6月群眾追隨這些訴求,直至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進入立法會,網上爭論進入立法會一事,其後網上出現一份宣言,第一次出現「五大訴求」,第5個訴求為立即進行雙普選。何稱,宣言中又提到抗爭者是出於對香港無窮無盡嘅愛,當時在立法會議事廳內的抗爭者讀出該宣言,「我會話呢個係『五大訴求』嘅源起」。何表示,她理解示威者真正意思,是不想整場社會運動就此完結,雖然「五大訴求」有些不同版本,但唯一不變的是雙普選訴求,而運動過程中,出現了更多示威者覺得需要反抗的事,「香港嘅政制不公義,就係場運動其中一個最核心追求嘅訴求」。
何桂藍指「攬炒」對不同人有完全不同的意思
至於談及「攬炒」,何桂藍認為,對不同人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意思,對她而言,「我覺得『攬炒』係一種精神,就係明知自己要承受好大代價,簡單嚟講會炒埋自己,都要堅持自己認為應該做嘅嘢,你會問對家『炒』啲咩,佢(北京及香港政權)失去咗對我哋嘅控制,亦都冇辦法再控制香港事態嘅發展⋯⋯失去對成個局勢嘅控制。」
何又指,行動及反抗時,都必然在建立一些事情, 並最終會對政權的權力有所削弱,至於要做甚麼事情則每個人都不同,所以她認為保持開放性較好,指社會運動過程「會打開好多空間」,才是運動的真正建樹。【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
案件編號:HCCC69/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