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恐條例》首案控告多人串謀2019年12月8日以軍火殺警計劃,7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6人無罪、1人1罪罪成。另外有7人於今年2月已承認共11項控罪,包括《反恐條例》罪及串謀謀殺等,法官張慧玲今(10月2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案中主謀、承認「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的吳智鴻求情,辯方庭上指採納書面求情陳詞。
吳智鴻方已於8月底求情,提及盼法庭考慮吳過去「唔單止係優異生,係資優生」,父母對他抱大期望,而吳一直喜歡文靜的活動,是次犯案與過往品行不一致。
其他涉殺警計劃的大部分被告早前已完成求情,張官將吳與各被告判刑暫定於11月14日。【《反恐條例》首案報道結集】
2019年12月8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在多處搜出手槍及子彈等武器,多人先後被捕。7名被告黃振強、吳智鴻、鍾雪瑩、蘇緯軒、彭軍壕、蔡凱明及陳玉龍,早於2024年2月22日,承認合共11項控罪,包括《反恐條例》下的兩罪,其餘包括串謀謀殺、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等罪。另外7名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陪審團裁定6人無罪,只有賴振邦被裁定「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罪成。
辯方今採納書面求情沒其他補充
被指為「12.8計劃」主謀的吳智鴻(現年28歲)承認《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其辯方代表今在庭上指已呈交頗為詳細的書面求情陳詞,沒有其他補充。法官張慧玲將判刑暫定於11月14日。
吳智鴻方已於今年8月30日求情,當日呈上大量求情信等文件,盼法庭考慮吳過去「唔單止係優異生,係資優生」,品學兼優,故父母對他抱大期望,而吳一直喜歡文靜的活動,這次犯案與過往品行不一致。
尚餘一被告需時處理書面求情陳詞
至於同案5名認罪被告蘇緯軒(現23歲)、彭軍壕(現38歲)、蔡凱明(現25歲)、陳玉龍(現32歲),以及自稱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現26歲)已先後完成求情事宜,他們分別涉為本案計劃擔任槍手、處理槍械或炸彈、製造引爆器和負責引警察到場。至於同涉製造引爆器等的罪成被告賴振邦(現33歲),辯方仍需時處理其書面求情陳詞。
餘下一名與「12.8計劃」無關,承認與當時男友、即被告蘇緯軒一同管有槍彈的鍾雪瑩於8月底被判囚7年4個月。此外,被裁定《反恐條例》罪、串謀謀殺等無罪的被告張俊富,於審訊前已承認在屠龍小隊的倉庫管有煙花及胡椒噴霧,8月底被判囚18個月,現已刑滿獲釋。【《反恐條例》首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
法官:法官張慧玲
被告:吳智鴻
控罪:「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
法律代表
控方:外聘大律師周凱靈、高級檢控官劉允祥、高級檢控官伍永杰
案件編號:HCCC164/2022、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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